2016年绵阳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14〕215号)和《绵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6〕78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2016年,在现有各项公开制度及办法的基础上,我局根据《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14]21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考评,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职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按时保质完成责任任务

  在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目录等多个渠道积极更新动态信息416条,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为群众知晓和理解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积极公开和解读本部门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政策。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二)加强督查指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和评议,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定期通报,严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截止2016年12月底,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需长期高度关注的工作,我局虽然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还可以增加,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够;三是针对林农发布的政策解读信息相对较少。

  (二)改进措施:2017年,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在现有各项制度、办法的基础上,加强新老数据整改融合,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广泛利用网络、报刊、媒体、咨询电话、微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提升信息的质量和实用度,严把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使市民和林农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林业信息动态,获得方便、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宣传面更广、内涵更深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