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 (2016) 201号)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园艺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B区,邮编: 621000,联系电话:0816-22628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绵阳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宣传,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举措,以服务群众为工作原则,做到依法公开,应公开尽公开。运用绵阳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局政务公开栏、绵阳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绵阳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政务服务中心平合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947条,微信公众号8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范完善答复意见,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办理7件,办理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划定公开范围界限,理顺公开与保密关系,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标准,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对政府网站进行实时内容更新和自查整改,推动网站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全年政府网站累计更新发布各类信息1947条,浏览次数60.36万余次。微信公众号“绵阳农业农村”已按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管理制度进行备案,并纳入《绵阳市首批政务新媒体白名单》。在信息发布上贴合我市农业实际工作,定期开展自检自查,保持新媒体活跃度,确保新媒体发挥新时代宣传作用。2022年全年微信关注总用户数7417人,共发布信息87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配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整改。利用政府网站、党组会议、职工大会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7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7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7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不懈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由“公布什么给群众看”到“公布群众想看什么”转变,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全面的公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为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