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绵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07

2021年绵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绵阳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水利局门户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经开涪滨北段3号,联系电话:0816-28625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我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依托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人管理维护,统一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按规定公开公示公告、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许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重大民生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水利工作动态147条,水利通知公告58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局发文件、局系统重大政务活动、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水利建设事项等情况,重点公开我局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大骨干水利项目建设进展、行政权力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告知书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做好收件日期、办理流程、送达日期等全过程信息的登记归档,确保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安全。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流程,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源头认定办法,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应该公开的文件在印发文件同时即上网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2021年,我局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6 件,办结86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通过绵阳市水利局部门网站发布各类政策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部门有关信息,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认真抓好平台建设,按期巡查主站平台运行情况,检查操作系统及数据库安全,加强主站服务器安全配置,定期远程备份数据。公告类51条,人事信息类1条,办事服务类101条,互动交流类3条,其它信息5条。网站总访问量达 3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采取各种软件控制方法,通过漏洞扫描、安全加固、网站防篡改等措施,确保了门户网站主站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发布正常,无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不定期巡查链接到主网站的子网站、网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纠正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工作力量不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均为兼职人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