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改进行风作风、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化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编制《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盖公开范围、公开形式等内容,明确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受理地点。规范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督查检查,确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全年累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099条、行政处罚信息228条、行政强制信息33条,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扎实开展“环保世纪行”“小手拉大手”等五大宣传活动,主动靠前引导、释放权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会商机制,规范完善答复意见,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1年共受理5条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其中4条予以公开、1条部分公开,均已经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内部工作程序指引,明确公文起草、合法性审查、公开属性审核、文件签发等程序并严格落实,避免流程缺失,确保程序正确,按时公开年度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对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绵阳日报》每月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报》、在绵阳电视台开设《生态绵阳》专栏,定期发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质量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强政策发布,在官网开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多渠道公开督察动态,在“一台一报一网”公开三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主动发布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夯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要平台作用,设立单位概况、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要闻动态、环境管理、公众服务、区县之窗等版块,加强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及时更新内容。优化专栏检索、信息下载等功能,组织局信息中心专职运营维护网站、落实专业人员维护微信公众号,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2438条政务信息,绵阳生态环境微博发布信息8961条、绵阳生态环境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15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会议研究推进工作,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公开途径和重点任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四讲三会”周讲堂对全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将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作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发布+审查+协调+回头看”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内部工作流程及答复内容要素,强化后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3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3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4

0

0

0

4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优化、公开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逐级落实责任,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回头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工作力度。严格时间节点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三是提高业务水平。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创新信息公开方式,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