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开展协同联动,通过网站、政务微信重点公开了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中共绵阳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重点项目方案设计、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推介规划方案、市政项目设计。发布动态信息492条。
    提供办事服务,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事项办事清单,线下办理和公开同步实施,保障了线上办事指南与线下办件标准一致。细化对外服务管理事项133项,所有事项实现全程可在线办理。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依法依规公示行政许可决定687条、行政处罚决定13条。
    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工程招标投标、地灾防治资质单位、地热、矿泉水、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事项随机抽查,对15个自然资源领域招投标项目、12家矿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5次,抽查结果全部公开。强化管理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所有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启动、论证、意见征集、规划文本等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公开规划信息39条。设置住宅用地信息栏目,对年度用地计划、供应计划和全市存量住宅用地位置、面积、开发企业等动态信息进行了集中公开。公开规划许可、土地划拨、用地预审、协议出让、矿产管理等行政许可决定信息687件,公开平面图审查信息285件。扩大了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年内公开部门及局机关、6个事业单位2021年度预算、2020年度决算报告16份。
    规范征地信息公开,全面公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08份,公开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公告、一书四方案、用地批复信息311条,组织基层依照《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实施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前置工作的通知》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成了所有批次征地的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征地信息全部录入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众查询。
    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确权、土地用途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等方案进行公示,对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对不动产继承、权证补办进行公示,发布公示1082条,广泛征集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受理、送达、归档规范办理,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17件(其中,2020年结转5件,2021年新收112件),按期答复117件,办结率100%。其中:受理自然人申请111件、法人及其他组织6件。予以公开件90件、占77%,不予公开9件、占7.7%,无法提供10件、占8.5%,不予处理4件、占3.4%,其他处理4件、占3.4%。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公开信息管理,细化信息公开方式确立、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归档责任,实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一次审核、同源发布,切实保障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公开。确立了市辖区土地确权信息公开方式、四川省人民政府委托行使中国(绵阳)科技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之后的征地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载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明确了网站、微信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形成了网站为第一平台、绵阳自然资源微信为新闻中心、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政务公开格局。加强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建设,办事服务栏目链接四川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同源发布;整合土地矿产市场栏目信息,设置住宅用地信息栏目。提升绵阳自然资源微信平台决策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功能,集中发布决策信息、实施动态,开展解读。加强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平台建设,运用数据共享,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办事查询,细化公众服务功能模块,加强互动交流,加强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切实为公众提供掌上服务。
    (五)监督管理情况
    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和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测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检查督促,加强了对公开信息审查和提供信息时效性的检查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29.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6

 1

 0

 0

1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9 

 0

 0

 0

 1

9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3

3

(七)总计

 111

 1

0

 0

 5

1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5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还存在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出现错漏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管理,加强网站建设,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