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my.gov.cn/)发布,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河路26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6334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制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计划,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了领导重视职责明确的工作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助推人社事业发展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通过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统一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动态更新机构概况、领导信息、专项规划、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决算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法定公开内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开展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市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及时全面发布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围绕社会关切,通过文字、图表、动画、小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重难点处运用讲故事、举例子等多种方式进行通俗化解释,确保群众对人社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4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文件、通知等828条,微信平台发布图文消息916条。收到来信1468件,书记信箱411件,市长热线865件,接访共计2000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派单-审核-答复-归档”工作闭环,建立分级审核把关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聚焦申请主体实际需求,加强与信访、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采用主动沟通、政策解答、矛盾疏导等灵活方式,将依申请公开件处理在源头。2022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7件,均及时予以公开。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制度,在信息产生之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属性,明确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提供材料,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本年度公开本部门本级文件5份。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本年度行政许可实施208件,行政处罚1件,行政强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目前,我局形成了局官方网站、“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绵阳人社局”官方微博三大主要信息发布平台,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使用习惯的市民需求。不断优化官方网站,局官网发布信息 828条,年度浏览量突破84万次。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贴近受众信息获取习惯,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打造权威、及时、互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目前粉丝46.2万余人,全年发布推文916篇,阅读量79.5万人次。“绵阳人社局”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22条,粉丝数280人。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召开局务会传达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细则,要求局内各科室、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将相关要求在系统内传达学习。召开局年度信息公开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务公开、法制和业务部门间的联动,通过定期研判、以案释法,建立依申请公开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缀纳 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推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创新。三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政务公开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决策咨询专家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利用多元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可读性,提升人社政策的知晓率和到达率。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组织本单位政务公开牵头科室和各业务科室(单位)学习相关材料,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