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7
  2016年,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财政部门按照“合法合规、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阳光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市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内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和督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舆情风险评估能力,完善了政务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机制。今年,我局对官网进行了优化调节,进一步优化了网站布局,加大了政务公开栏目的版面。目前我局官网首页上共设有:政务公开、灾后重建资金公开、绩效公开专栏、财政预决算公开、会计考试、部门审批事项专栏等6个专栏,全覆盖了局内政务公开事项,全年发布政务信息500余条。

  二、有序推进,逐步拓展财政资金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我们已将市人代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向社会公开。在此基础上,我们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2016年2月26日市本级向社会公开了经市人大审查批准的《绵阳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相关表格。3月22日市本级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市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算;二是督促市本级84个部门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继续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市本级于3月20日由市财政局负责公开了市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84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三是指导好县市区今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四是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市个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依法行政,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

  一是完成了行政审批项目清单设立工作,及时公布了我局清单内容。公布了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方面,相关事项均在财政局官网上予以公布。二是按照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的要求,组织全局各科室对2013年清理保留的34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全面清理,对每一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论证分析,对其中时效已过、内容发生较大变化28项文件分别给予废止、修改使用处理建议,对保留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在局网站予以了公布。三是对原有的180项行政权力进行取消、整合,最终保留为65项,行政权力事项减少了64%,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布,在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上进行了录入和试运行。同时,还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了整理和公布。

  四、落实预算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将预算的全过程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一是严格了报送时限。按时向市人大报送了绵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二是严格了审查程序。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严格落实了人大初步审查制度,做好了人大初审期间沟通协调工作。三是严格了审查范围,补充和完善预算决算报告内容,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全过程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