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7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同时在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站(http://sfj.m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南河路28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2260466)

  一、健全组织机制,明确职能分工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务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务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司法所、市局各科、室、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狠抓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按照《绵阳市司法局网站信息的发布管理规定》要求,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上报、审核与网上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保障了网站栏目正常运行,确保各栏目政务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创新公开渠道。在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区职能公示栏等常规渠道公开司法行政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和许可,通过“绵阳司法”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及微站系统的正常运行,研发运用了“法治绵阳”手机APP客户端,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反馈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等。2016年截止12月30日,“绵阳司法”微博发布司法行政工作相关信息3638条,在线回答群众法律咨询和投诉1260余次,发布微信849条,为网友提供服务、解答咨询360余次。回复书记、市长信箱转件群众来信10封,自建局长信箱回复9封。三是公开财务信息。对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度决算和2016年度预算在网上主动进行公开。

  三、推行阳光执法,深化政务公开

  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所、处)务公开,认真落实局长 “接待日”活动,严格执法执业考评,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让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强化廉政责任制,找准每一个岗位的风险点,2016年,共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723个,进一步完善了惩防体系建设框架构建,为强化每个干部和法律工作者的风险防控意识打下基础。二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对政务中心司法局服务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及运行流程图进行修改完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完善了网上审批和网上预约审批,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同时,加强窗口司法行政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其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在阳光下运行。2016年,窗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15件,办结315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及时聘请6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加强对全系统政风行风的监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和纠正。扎实开展作风巡查,切实解决队伍纪律、作风、执行力和效率问题。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规范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016年,开展司法局长接待日活动接待群众150多人次, 政(所、处)务公开事项198项,开展督查、执纪专项检查5 次。

  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7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78条,法规公文信息447条,人事信息16条,财政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656条,其他信息5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咨询信息情况

  处理来信22封,其中转收书记市长信箱信件10封,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维权等方面信息,我局都给予详细的答复。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但我们也清楚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网站栏目设置有待改进;二是便民措施有待加强。我局将从以下着手加强改进:一是对局互联系网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设置栏目齐全的网站信息,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以方便群众知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和办事流程;二是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在局网站和绵阳司法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从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上下功夫。我局将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公开的政府部门形象,为人民群众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