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绵阳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m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49803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绵阳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展指引》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总结与回顾。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2022年度通过绵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平安绵阳微信公众号、平安绵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共公开信息13943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123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健全责任警种部门牵头、法制支队审核把关、多部门协同配合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全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5件,法定时限办结率达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肃信息发布工作纪律,严守公安工作秘密。高质量推进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格式集中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采用人工审核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的避免了错敏信息出现,同时,做好对敏感信息的处理,除通缉令、尸源通报外,均对涉敏信息进行了技术处理,确保涉敏信息不流出。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定期更新完善政务信息,着力优化信息检索、文件下载功能,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反电诈等公安重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317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8条。秉承“守正、创新、专业、全媒”理念,按照“三步走”建设思路,科学规划硬件平台,精心制定运维机制,系统集成公安宣传指挥调度、信息采集、策划创作、舆情导控、在线直播等八大功能“平安绵阳”为核心全面覆盖微博、微信、抖音等当红流量平台积极构建两端+两网+两矩阵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公安新媒体阵地稳居全国公安新媒体第一方阵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制定印发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户籍管理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等计划方案,及时整改12次月度测评、及时整改发现问题21个。召开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和业务培训会,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效果、上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19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360

行政强制

70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及时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二是规划类信息有待进一步扩充完善。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需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绵阳市公安局  

2023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