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做到公开内容多样化、规范化,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为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提供了保障。

(二)全面梳理,动态更新

我局落实了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我局按要求编制并公开了《绵阳市经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据、主体、时限、渠道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通

一是发挥部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按国办最新要求调整公开年报、依法申请公开指引等公开目录栏目,对网站栏目进行归并、版面进行调整,确保各个栏目及时更新。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合计60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08条、文件通知26条、公告公示62条、政策解读6条。

二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根据部门职责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各类工作信息,包括工业经济运行、重大项目、文件解读等,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条。

三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

四是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网站上公开了经信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五是依托其它载体主动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电话、宣传展板、LED显示屏等形式多样的平台,宣传相关政策规定、服务举措、工作动态等,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2020年着重“绵阳工信微报”、“绵阳民营经济”两个公众号首页进行了专栏搭建、版面美工优化工作。“绵阳工信微报”公众号新开辟微招聘、微动态(创新产业及功能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战线工作动态)等专栏;“绵阳民营经济”微信号开辟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绵阳企业用工信息等专栏。设计制作了“工业挑大梁”“科博会”“精神文明建设”“垃圾分类”等宣传广告图片38幅。专栏的搭建和版面的优化丰富了新闻内容,提高了宣传质量,全年“绵阳工信微报”发布信息365条,“绵阳民营经济”发布信息231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牵头高标准完成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8件,其中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件2件,我局主办件6件,协办件10件;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政协提案39件,其中主办件16件,协办件25件,共计57件,办结率、满意率和沟通见面率均达到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我局已将办理结果在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开。

    (三)坚持原则,规范程序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严格按照四个原则: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真实可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6

26

5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4

1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增加6

0

行政强制

2

增加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8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宽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申请人要求的内容、形式进行答复。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在内容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拒绝答复的理由应该正当、充分,严格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范为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