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气象局地方气象事业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14 13:36文章来源: 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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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绵阳市气象局是受四川省气象局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基础性、科技型、公益性事业单位。统管本区域气象业务服务、科研教育、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农业气象服务及与气象有关的安全设施等工作。其中:根据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将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与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整合,设立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挂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牌子。该机构人员及单位运行经费由绵阳市市级财政负担。

  2017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组织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防灾减灾工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坚持抓好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大力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全面开展暴雨诱发中小河流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服务业务,全力做好全市防汛抗旱、防灾减灾、为农气象服务、农村经济信息、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充分发挥气象现代化设施、装备和气象预警预报系统的作用,为全市防灾减灾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气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绵阳市气象局机关,纳入中央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挂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牌子),经费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绵阳市气象局收支预算总额153.24万元,较2016年减少18.85万元,下降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支预算情况

  1、绵阳市气象局2017年收入预算153.24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2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减少18.85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

  2、绵阳市气象局2017年支出预算153.24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19.9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3%,较2016年减少18.85万元。

  ②项目支出133.3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7%,与2016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气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24万元,较2016年减少18.85万元,降低11%。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24万元,较2016年减少18.85万元,降低11%;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4万元,较2016年减少18.85万元,降低11%。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气象局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由绵阳市气象局承担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气象局本级、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等机构为完成气象行政工作任务或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气象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气象支出,主要用于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的机构人员工资及绵阳市气象局本级、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等机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气象行政工作任务和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补助、农业气象农作物监测、气象设备运行及维护、气象短信服务、粮食增产绵阳试验站维护等常年性业务项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气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部门年初市级财政预算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来我单位考察调研气象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年初市级财政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绵阳市气象局下属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绵阳市农业气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53万元,下降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绵阳市气象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绵阳市气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阳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绵阳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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