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 |
办公室 |
刘双 |
2224146 22336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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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大楼(安昌路35号) 4—17、4—18、 4—1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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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务科 |
粟娟 |
2220758 2241113 222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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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大楼(安昌路35号) 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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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管理科 |
陈晓敏 |
2241910 2241945 |
社保服务大厅(花园路5号,巾帼大厦二楼) |
职工养老待遇支付科 |
王雪梅 |
2218899 2225453 2225453 |
社保服务大厅(花园路5号,巾帼大厦二楼) |
工伤待遇科 |
黄梅 |
2223419 2223095 |
社保服务大厅(花园路5号,巾帼大厦二楼) |
居民养老保险科 |
孙北英 |
2226973 |
财政大楼(安昌路35号)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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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
雷莉 |
2247395 222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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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服务大厅(花园路5号,巾帼大厦二楼) |
综柜业务科 |
刘强 |
2241006 |
社保服务大厅(花园路5号,巾帼大厦二楼) |
运行统筹科 |
范阳川 |
2237602 2237695
|
财政大楼(安昌路35号) 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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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科 |
杜雪飞 |
2243335 |
财政大楼(安昌路35号)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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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科 |
赵红刚 |
2245563 2221175 |
财政大楼(安昌路35号)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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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科室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内外联络、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接待、档案、机要、财务、信息、安全生产、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单位综合性文稿等,牵头社会保险综合调研。承担单位党建工作。牵头来信来访受理,协调信访维稳、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二)基金财务科。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并上报市本级及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年度决算。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拨付、集中管理与结算。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汇总、上报及基金运行分析。参与基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保障基金安全。
(三)参保管理科。牵头制定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统一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和经办业务下延工作,建立社会保险信用评估制度。会同有关机构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本级各类单位的参保登记和验证工作,负责新增参保单位各险种缴费费率确定,核准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负责市本级新增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关系建立,负责机关、企事业申报的社会保险费退费审核工作。负责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浮动工作。负责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负责参保人员权益记录查询和告知,出具参保缴费证明。负责管理市本级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历史权益记录等。负责审核市本级参保人员个人申报的养老补缴以及社会保险费退费工作。负责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
(四)职工养老待遇支付科。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参保人员政策退休办理,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支付和统计工作。编制月度养老金拨付计划。建立和管理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台账。编制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年度汇总表。协助有关科室清偿社保费用。按国家规定对离退休人员待遇进行调整。审核和支付死亡的离退休人员有关待遇。开展相关业务经办工作调研分析。
(五)工伤待遇科。负责指导全市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拟订和完善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确认,待遇审核支付、调整工作。编制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台账。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和医疗费管理办法。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相关工作。负责市本级工伤基金支付的统计工作,开展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运行分析。
(六)居民养老保险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科)。负责编制、汇总、上报本地区居保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负责居保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和数据应用分析工作。负责居保全民参保登记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记录管理和数据应用分析,负责数据更改审核。负责制定居民养老保险民生目标,负责统计报表汇总、编制、上报工作。配合做好居保目标管理和考核、财务预算决算、内控管理、待遇发放等工作。指导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负责拟订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计划、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领取养老、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协助对在绵居住的外地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负责指导推动退休人员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配合开展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防冒领工作,配合追缴冒领的养老金及工伤保险待遇。
(八)综柜业务科。负责制定综柜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大厅窗口办件服务受理,档案与后台科室交接。负责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申报、缴费基数申报。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养老保险重复退款、养老保险退保结算等综合业务的受理接件工作。负责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银行代扣养老保险发票打印。负责综柜养老保险缴费发票、P0S回执与基金财务科的交接。
(九)运行统筹科。负责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统计、社会保险运行分析、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应用等工作。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基金管理系统相关数据管理应用监督等运行分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系统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系统需求分析、操作应用及运行维护。会同有关机构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全省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中的应用。配合开展社会保险运行监控。负责编制、汇总、上报社会保险统计报表。负责局域网、0A系统、门户网站、微信AP、自助终端设备、社银一体化业务开展的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
(十)风险控制科。负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建立动态日常监管制度,组织做好系统预警信息及疑点问题核查。负责对市本级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防冒领工作,并组织追缴冒领的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配合各级审计机关对社保基金的审计工作。
(十一)档案科。负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好县(市、区)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综合文书档案、社保业务档案、基金财务档案、个体退休人员档案,并提供档案利用。指导各科室档案规范收集整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对超过保管期限的综合及业务档案进行价值鉴定。负责相关档案数据汇总上报,开展社保业务档案利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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