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2-0000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2-26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2024-02-26 17:30文章来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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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024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文电、会务、宣传、安全、保密、信访、后勤、采购、目标考核、督查督办、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建、业务档案整理、窗口作风建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相关综合材料起草。负责内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审计监督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权益记录。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划转、一次性支取等业务经办工作。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公务员门诊补助上账计划的编制及实施。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综合柜员制业务的窗口接件工作

(三)负责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的受理评估组织及协商谈判、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机构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变更登记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信息维护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统计报表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用的审核、清算工作。负责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药费用的清算工作。负责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个人异地就医备案及异地就医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的审核、清算工作。负责市本级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的审核、清算工作。负责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规则设置工作。

(五)负责离休人员、1-6级伤残军人、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障待遇审核、清算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务员、代管公务员的门诊、住院费用补助的审核、清算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病种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负责惠民医疗及市本级疾病应急救助资金支付的协助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付费总额控制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账户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申报联网结算医药费用的直接结算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财务报表工作。

(七)负责对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个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情况进行核查。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负责依据医保服务协议对上级交办的涉及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的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核查处理负责异地就医协查工作。负责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的规则设置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医疗保障信息数据标准安全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接口整改指导、验收工作。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有关调查的数据处理,参与数据分析预测和研究工作

(二)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强力推进“经办服务提升年”。加强经办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合理布局,科学设置窗口;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综合柜员制服务水平;推进经办服务清单高效便捷办理积极推进“掌上办”“网上办”“跨省通办”

2.扎实开展“区域协同拓展年”。做好异地就医扩面提质工作,持续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做到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应开尽开;不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不断提高异地就医稽核监管协查力度。

3.深化实施“内控制度健全年”。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细化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梳理排查岗位风险点,研究制定科学防控举措;加强对县市区、园区经办指导,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提升整体内控管理水平和质量

    4.着力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年”。注重经办业务培训,提升医保经办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大力实施“好差评”制度切实转变工作行风和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参保企业与办事群众医保满意度

第二部分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024单位预算表

后文附件

第三部分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医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医保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877.0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保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877.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7.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保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87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93万元,占90.18%;项目支出86.12万元,占9.8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7.0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7.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保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7.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59万元,占,90.48%、卫生健康支出17.67万元2.02%、住房保障支出65.79万元,占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694.74万元,主要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医疗保险审核工作经费医保基金档案管理经费、医保中心大厅年度运行经费、市级统筹管理经费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9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9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土参公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土参公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0.8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0.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市际交流、接待外地来宾及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三)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医保局下属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家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医保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医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医保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86.1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86.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保运转及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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