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11-00025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7-12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绵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政策解读

《绵阳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绵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政策解读

2022-07-12 09:54文章来源: 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2021年10月13日,绵阳市医疗保障局、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绵阳监管分局联合印发《绵阳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绵医保规〔2021〕4号,以下简称《职工大额办法》)和《绵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绵医保规〔2021〕4号,以下简称《居民大病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两个《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分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风险,强化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完善和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市医疗保障局广泛征求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园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意见建议后,制定了本办法。

二、两个《办法》主要内容

《职工大额办法》和《居民大病办法》分别有二十七条,包括总则、筹资机制、保障水平、承办服务、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参保对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愿参加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二是明确保障范围。进一步规范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纳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

三是合理控制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规定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基金结余返还,亏损与医保风险共担。

四是明确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职责分工。

 

点此查看绵医保规〔2021〕4号文件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