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11-0002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7-12
文号: 关键词: 《关于按照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要求规范绵阳市医疗保障部分政策调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按照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要求规范绵阳市医疗保障部分政策调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07-12 10:02文章来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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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我局印发《关于按照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要求规范绵阳市医疗保障部分政策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实际要求,对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特制定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二十二条,包括职工医保异地就医、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精神病床日付费、门诊肾透析付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特殊材料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儿童白血病、城乡居民医保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城乡居民医保儿童苯丙酮尿症等方面。

一是调整部分基本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例如取消城乡居民部分儿童疾病住院起付标准,取消检验类进口试剂单独收费,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使用不设起付线等,从一定程度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统一规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对已备案特殊人员和治疗我市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在救助起付线以上年度限额内按比例进行救助,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障三重制度优势。

三是完善异地就医相关政策,保障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的基本医保待遇水平。


点此查看绵医保规〔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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