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912-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12-11
文号: 关键词: 2019预算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12-11 13:53文章来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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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医保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5.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9.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市医保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坚持人防、技防深度融合;加强医保监管队伍建设。

2.健全医保制度体系,织密社会和谐稳定安全网。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制度;持续抓好医疗保障扶贫;完善筹资机制和保障政策;调整完善医保目录。

3.深化医保体制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改革;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4.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水平。夯实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

5.夯实内部管理,增强履职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和思想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医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医保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71.8万元(因市医保局为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19年收入预算67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19年支出预算6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91万元,占66.67%;项目支出223.89万元,占33.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1.8万元(因市医保局为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1.8万元(因市医保局未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65.03万元,占54.33%;商品和服务支出306.77万元,占45.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09.62万元,主要用于:医药器械进销存专项经费、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医改、医疗生育保险合并管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医疗保障待遇管理、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监审、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医保中心大厅年度运行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356.61万元,主要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网络维护及基本医疗磁卡、各种票据资料表册印刷及银行手续费、医疗保险宣传、医保基金档案管理、市级统筹结算、医疗费报销的审核和基金的稽核管理、劳动能力鉴定成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5.07万元,主要用于经办机构人员的养老保险。

5.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03万元,主要用于经办机构人员的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52万元,主要用于经办机构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经办机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7.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聘请临时人员劳务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因市医保局为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市际交流、接待外地来宾及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用于公务租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策调研、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价格监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医保局下属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08万元(因市医保局为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医保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医保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医保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点击下载:绵阳市医保局2019年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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