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176/202208-0000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金融工作局 发文日期: 2022-04-05
文号: 关键词: 《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实施方案》

绵阳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05 12:27文章来源: 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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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十条措施(试行)》,推动“金十条”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科创企业名单确定

    1.研究、筛选、确定金融支持重点科创企业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经信局、经合局、市金融工作局 

实施路径:

     (1)名单确定标准。①企业在绵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的企业。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企业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严重失信对象名单(“黑名单”)。③重点为符合绵阳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科创企业,按照企业年营业收入分类确定支持对象收入2000万元以下为初创企业;收入2000万元-1亿元成长期企业;收入1-5亿元快速发展期企业。④具有较好成长性、较高技术含量、较强创新能力,拥有核心管理、研发团队的科创企业。 

     (2)企业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对纳入名单的科创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按年度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市科技局牵头对进入名单的科创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征求有关市直部门意见,有问题的启动预警和替换机制。对于凡发生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严重失信对象名单(“黑名单”),取消其资格。对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三年内不再纳入名单。

     (3)名单确定流程:原则上按季度组织,按照企业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分别由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和市经合局按方案和分管口径组织申报、初审后推荐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牵头汇总组织进行会议审核、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公示等,形成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名单,由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经合局联合签章后按程序送审。

进度安排:2022年3月底前确定首批科创企业名单,送市政府领导审核后推荐给银行机构。后期,原则上按季度分口组织企业申报,按程序确定新增科创企业名单后推荐给银行机构。

    二、间接融资支持措施

(一)增加科创企业信贷供给

    2.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3年内提供不低于3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定向支持市商行、市农商行增加科创企业信贷供给。

责任单位: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实施路径:落实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按照再贷款实施细则、再贴现重点支持领域指导意见加大信贷支持;金融机构按月向人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贷款台账,人行及时予以资金支持。

进度安排:全年推进。每年1季度开展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需求摸排,按市农商行、市商行资金需求申请及时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全年提供不低于1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

     3.市商行、市农商行设立“央行科创贷”“央行科票通”业务办理窗口,对科创企业融资匹配专项信贷规模(3年不低于60亿元)、专门信贷人员、专门风险容忍度,设立科创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提升首贷融资便利度。
     责任单位:市商行、市农商行

     实施路径:(1)市商行、市农商行形成科创金融产品内部管理办法,设立“央行科创贷”“央行科票通”专营窗口,市商行在高新科技支行和科技城新区支行设立科创企业专营窗口。市农商行在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临园支行和长兴支行各设立两个专营业务窗口,配备11名专职客户经理。两家银行均设置科创企业首贷服务中心,以提升首贷融资便利度。

     ①市商行“央行科创贷”办理流程:分支行受理-业务部门准入-信贷管理部审查,超过额度的报信审委审议及有权审批人审批。授信额度范围内资料符合放款条件的,申请1000万元以下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1000万元以上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②市商行“央行科票通”办理流程修改为:市商行申报再贴现业务,由人民银行初审确定可办理票据、可办理金额及办理时间后,市商行按人民银行要求报送盖章版正式资料,人民银行进行内部流程审批,商业银行按规定时间提交票据并质押,由人民银行审核票据后接受并划款。具体时限由人行决定。

     ③市农商行“央行科创贷”办理流程:申请—业务受理—经办机构初审—贷款调查(风险经理平行调查)—评级授信—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央行科创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申请金额200万元(含)以内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申请金额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申请金额5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

     ④市农商行“央行科票通”办理流程:针对企业:业务申请—资料资质审查—审批—划款。资料齐备的情况下,1-2个工作日实现资金到账。针对银行自身:线下审核—划款—线上审批—质押。办贷时限由人行决定。

    (2)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市商行在贷款真实、合规、准确和有效的前提下,发生贷款风险、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等情况,对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相关人员予以尽职免责,提高试点机构对科创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至3%。市农商行提升对科创企业贷款的容忍度至5%,降低机构投放科技企业贷款顾虑和限制,充分调动客户经理的办贷积极性,提高科创企业的获贷率。

    (3)匹配专项信贷规模。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专项信贷供给等政策工具。两家银行各保障3年总额不低于60亿元的信贷规模用于投放科创企业贷款。

 进度安排:市商行2月底前制定出台科创企业内部实施方案。市农商行3月底前制定出台内部科创金融产品实施方案。

(二)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成本

4.市商行、市农商行两家机构向全市科创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实际平均贷款利率应不高于6%。

责任单位:市商行、市农商行

     实施路径:(1)市商行:制定内部产品管理办法。一是对名单内科创中小微科创企业,发放贷款实际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6%。同时,根据贷款资金用途、担保方式、贷款期限等指标,积极协助贷款企业向市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二是提高信贷资金期限匹配度。名单内科创企业用于技术研发、技改等中长期融资需求的,予以相匹配的信贷资金期限。积极开展无还本续贷、年审制、循环贷款、分期分段等还款模式创新,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增强企业资金周转的稳定预期。三是加快科创企业融资审批效率。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新技术,实现线上操作、批量审批。建立科创企业“授权、授信、尽职免责”清单,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2)市农商行:制定内部产品管理办法。明确向全市科创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实际平均贷款利率应不高于6%。对于非他行存量科创中小微企业客户,在市农商行申请科创企业信用、保证类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5.15%,知识产权及应收账款质押类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4.9%,抵押类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4.5%;对于他行优质存量科创中小微企业客户,可参考他行执行利率;对于市农商行存量科创中小微企业客户,可根据与市农商行的合作情况,如资金归行率、日均存款、工资代发等进行一事一议,具体参考信贷管理部利率定价相关制度。

进度安排:市商行2月底前制定出台科创企业内部实施方案。市农商行3月底前制定出台内部科创金融产品实施方案。

5.设立科创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制定《科创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给予科创中小微企业不超过10%的贷款贴息。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局

实施路径: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加快修订市级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科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纳入到新版市级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中

进度安排:2022年底前出台新版市级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和实施细则

(三)深化专属产品服务创新

6.推广“高企贷”“科创•税e贷”“仪器设备贷”等科创金融特色产品,鼓励知识产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

责任单位:市商行、市农商行

     实施路径:(1)市商行、市农商行对“高企贷”“科创•税e贷”等科创金融特色产品进行行内营销安排,开展对客户的产品的宣传与推广。(2)扩大“仪器设备贷”合作银行范围,将市商行、市农商行纳入合作银行范围,加快对接,加强投放,实现“仪器设备贷”贷款余额倍增。

进度安排:市商行、市农商行在一季度完成与财政局、科技局、中科融创的“设备仪器贷”风险补偿业务合作四方协议签订。

7.鼓励国企、上市公司等核心企业支持配合中小微科创企业开展应收账款确权及线上融资业务。

责任单位: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实施路径:制定核心企业培育计划;落实主办银行制度,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做大业务规模,确保每年应收账款融资金额不低于80亿元。

进度安排:全年推进。

8.支持市商行、市农商行依法合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联动开展外部直投+银行跟贷。

牵头单位:华西证券

配合单位:绵阳聚融公司、市商行、市农商行

实施路径:与聚融公司、市商行、市农商行建立业务互动合作机制。具体为:

(1)制订统一的目标客户筛选标准。

     (2)各方在开展各自业务时,有合适的企业,互相推送,主要形式如下:鼓励基金与银行签订投贷联动协议,基金所投项目推荐给华西证券和银行,符合银行放贷标准可以放贷;银行放贷的项目,符合投资标准的推荐给华西证券和基金。同时,市级风险补偿基金可以在银行贷款符合市信贷风险补偿金政策和纳入统计范围的情况下,为银行提供风险补偿。

进度安排:3月15日之前与合作各方针对《征求意见稿》开展两轮磋商和讨论。

9.市商行、市农商行积极参与“股债通”投贷联动产品,实现证券基金投资、银行跟贷、担保分险的模式,力争3年内投贷总额不少于10亿元,解决“高成长、轻资产、难估值”等特征的科创企业融资需求。

牵头单位:华西证券

配合单位:市商行、市农商行、坤泰担保

     实施路径:(1)建立合“投贷联动产品”作机制,制订各方的工作职责:①华西证券为牵头单位,负责拟定实施细则;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对接该项业务;负责组织各方对接制度制定、执行、实施等各个环节的讨论;负责组织各方进行贷后管理。②银行为参与方,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对接该项业务;负责针对实施细则和合作方式建言献策;负责项目的额度发放;负责参与贷后管理等。③担保公司为参与方,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对接该项业务;负责针对实施细则和合作方式建言献策;负责项目的额度发放;负责参与贷后管理等。

    (2)工作流程:①项目承揽:项目各方均可推荐企业,针对企业的服务,制定相关产业、应收等基础要求。②投资决策:决策由券商、银行、担保根据行业及本机构内部要求进行授信。③投资实施:贷款部分由银行、担保、企业实施投资;投资部分由券商、担保、企业实施投资。实施过程中需有完备的决策流程及一企一策的资料。④投后管理:投后管理6个月一个周期,如因企业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项目投资已到期,可有各方发起尽调,尽调需提前6个月进行。⑤项目退出:项目退出制定了一系列要求,各方积极配合。

进度安排:3月份联合尽调五家企业,并完成尽调报告;6月份之前完成本项目落地投资一单。

(四)完善科创金融风险分担补偿体系

  10.将市级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总规模从2.2亿元扩大到2.5亿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实施路径: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修订“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加大三支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运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升风险基金使用效率。

     进度安排:2022年3月底前完成增量资金的合作协议签订,正式开展合作业务;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三支风险基金上一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开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争取2022年底完成。

11.调整完善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政策,支持科创企业应急转贷。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

实施路径:保持原有资金规模,调整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中的企业范围、资金额度、风险防控、资金管理等内容,更好地支持科创企业应急转贷。

进度安排:2022年4月底前选定首批合作银行为企业开展转贷工作。

12.加快完善我市融资担保体系,整合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适时组建融资担保集团,注入资本金,提升融资担保能力。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路径:推动《关于组建市级融资担保集团公司的方案》出台,明确组建原则、组建步骤、运行机制、责任分工等事项,推动融资担保公司高质量发展。

进度安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担保集团公司组建方案拟定及筹建工作。

(五)建立科创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13.完善与科创金融特点相适应的风险监管举措,落实尽职免责有关要求,在监管合规前提下,适当提高科创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责任单位:绵阳银保监局

实施路径:指导银行机构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在科技企业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内部流程认定,有充分证据表明授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且按照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勤勉履职的,应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推进金十条更好落地见效。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差异化的考核办法,适当提高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进度安排:持续指导推进。  

  14.对科创金融支持成效明显的机构给予央行综合评价激励。

责任单位: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实施路径:落实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价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年度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进度安排:每年按照人行成都分行要求完成评价实施细则的修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机构综合评价工作。

15.开展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政府性资源与金融贡献匹配挂钩。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实施路径:将金融机构支持科创企业情况纳入每年市金融工作局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地方经济评价。

     进度安排: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实施评价。

(六)强化保险专属支持

  16.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科创保险险种,扩大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利保险(含专利执行、被侵权损失和代理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和意外保险等重点引导类保险覆盖范围,分担和转移科创企业发展风险。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绵阳银保监分局

配合单位:人保财险绵阳分公司

     实施路径:(1)人保财险创新开发产品,丰富科创类金融产品体系,为科创类企业搭建全面的保险保障体系。分片区对接辖内科创企业,宣导科技保险补贴政策,根据企业风险管理需求定制方案主动对接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和宣传力度。

(2)科创企业投保的产品符合《绵阳市开展科技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21〕11号)条件的,享受保费补贴,降低科创企业创新发展的成本。

进度安排:人保财险已建立起科创类保险产品体系。后续结合科创企业需求持续开发创新保险险种。

三、直接融资支持措施

(一)推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引领

  17.发起设立2亿元的政府引导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绵阳聚融公司、市科技局

     实施路径:市财政局指导聚融公司加快创投基金组建和项目投资工作;聚融公司按照引导基金管理规定,制定创投基金内部管理细则和绩效评价细则,做好创投基金的项目储备、定期报告、绩效评价和联系对接等工作;协调市科技局和县市区(园区),建立创投基金拟投资项目储备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进度安排:计划2022年上半年完成创投基金的组建、首期出资和备案工作,力争2022年内实现首个科技创新项目的投资。

18. 积极引进培育不少于3家知名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资管理机构进入绵阳科创领域。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

实施路径:加大投资机构落户绵阳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重点投资机构的考察对接;举办多形式投融资对接、培训活动;对外发布拟股权融资科创企业名单;

进度安排:开展线上线下大型活动相结合的宣传活动;上半年遴选投资机构进行考察对接;举办投融资对接、培训活动;动态将有股权融资需求的科创企业精准推向投资机构。

19. 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在我市投资项目,对当年实现项目股权投资的,市级财政按其投资于我市辖区(园区)内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同时在辖区内)实际投资总额的 3‰给予基金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单支创投基金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实施路径:结合省上工作安排,修订现有财金互动政策,明确投资机构奖补办法。

进度安排:市金融工作局已完成代拟稿(征求意见稿),2022年2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建议流程,按意见建议修改后报市财政局。

(二)支持科创企业直接融资

20.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类科创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支持创新债券融资方式。支持科创企业股权融资,对通过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企业,市财政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路径:结合省上工作安排,修订现有财金互动政策,修订完善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和上市挂牌的奖补政策。

进度安排:市金融工作局已完成代拟稿(征求意见稿),2022年2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建议流程,按意见建议修改后报市财政局。

四、平台赋能支持措施

21.加快建设“绵企通”集“金融诊疗厅+金融工具箱+金融导航仪”三位一体的“移动金融方舱”,实现与“天府信用通”平台、“信易贷”平台、“银税互动”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对科创企业融资实行“全科会诊、专科诊疗、精准救助”。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人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银保监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

实施路径:(1)完成“移动金融方舱”平台的网页搭建,对金融机构进行操作培训,广泛宣传,引导企业登录注册,有序开展线上融资对接。

(2)加快“移动金融方舱”与“天府信用通”平台、“信易贷”平台、“银税互动”平台的对接,牵头推进各方数据开放,力争年内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进度安排:3月中旬进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试运行,力争6月末实现全面运行。

22.建好科创金融中心,打造“一窗口、四基地”(金融展示窗口和市场拓展基地、规范培育基地、投融资对接基地、投资者教育基地),提升科创企业融资获得率和便利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实施路径:依托华西证券特色营业部打造财富(基金)管理中心+资本市场培训中心。

进度安排:2022年2月末完成立项审批和总平图联审,3月中旬完成规划涉及联审,3月底完成施工图联审,4月中旬完成施工招标并进场施工,4月底前完成硬件装修,5月出安装延时设备,5月中旬运行测试,5月下旬筹备揭牌仪式。

23.在天府信用通平台设立“科创企业专区”,并结合我市科创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融资机制,打造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专属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人行绵阳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

实施路径:开展专区建设需求论证,制定建设方案,协调推进实施;建立常态化平台专区运行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应用,增强科创企业专属融资便利。

     进度安排:2022年2月底前完成科创金融服务专区的需求调查和建设方案;积极协调人行成都分行、川金控四川征信公司对科创金融服务专区建设给予支持,确定技术开发团队和技术线路,启动系统对接开发工作;统筹推进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实时更新;力争2022年6月末完成专区建设任务。

五、保障体系支持措施

24.持续加强对科创企业金融支持的组织领导,建立科创金融工作专班,营造良好氛围,在全市形成“一盘棋”大抓科创企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实施路径:建立科创金融推进工作台账,实行每周督办,每月统计、汇报的推进工作机制。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5.对成熟期科创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现有成熟金融产品加大支持力度;对衰退期科创企业,充分发挥债委会作用,通过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一企一策”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实现企业生命周期延续。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实施路径:通过实施财金互动政策、服务地方经济评价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衰退期科创企业,通过“金融方舱”专科治疗,全科会诊,一企一策制定解决方案。

进度安排: 持续推进。

26.完善科创诚信企业信用档案,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推动政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绵阳银保监分局

实施路径:开展产业园区内科创企业金融信用分类评定工作;通过政法、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反馈的企业信息对企业信用评级情况给予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进度安排:全年推进。

27.完善科创金融综合统计框架,加强科创金融监测评估考核。

牵头单位: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绵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实施路径:完善科创金融统计制度,优化统计口径,加强银行金融支持情况监测。建立共享机制,实现统计数据安全、便捷共享。

进度安排:按季监测统计,按年评估。

28.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管控合力。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绵阳银保监分局

     实施路径:督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贯彻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46号),指导绵阳商行、绵阳农商行和人保财绵阳分公司落实“金十条”及《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在防范科技金融风险的同时,助力科创企业更好发展。压实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各金融机构在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重点对各类账户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异动情况加强分析识别。加强宣传教育。各行业各领域联动发力,针对社会公众金融知识缺乏、风险意识不强等特点,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对金融风险树立“风险自担、责任自负、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理念,使社会公众自觉远离违法金融行为、抵制非法金融现象。

进度安排:全年进行。

29.修订完善人才金融政策,常态举办人才金融对接活动,打造“人才贷、人才保、人才投、人才券、人才贴”五位一体人才金融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实施路径:配合市委组织部出台《绵阳市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打造国防科工人才高地五年行动计划》、《中国(绵阳)科技城加快集聚创新人才16条政策》;制定《优秀人才金融支持政策申报指南》,对申报对象、授信单位、申报流程及申报资料、牵头单位及联系人等内容进行明确;定期举办绵州菁英荟活动,完善金融人才对接保障。

     进度安排:一季度推动出台政策,持续推进融资对接活动。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34634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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