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3176/2018-000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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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金融工作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31 |
文号: | 关键词: | 审议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
2018年7月24日-26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审议并高票通过,列入下一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参会代表认为,在我省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新型金融业态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地方金融的发展、监管和风险处置同等重要。制定《条例》,符合四川实际,也是我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条例》将为我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地方金融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对推动我省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部分代表就《条例》的适用范围、机构设置、权责分配、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我省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于2016年10月正式启动,经过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合理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条例》,并于2018年6月26日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从地方金融监管、地方金融发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省地方金融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规范。
参会代表认为,在我省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新型金融业态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地方金融的发展、监管和风险处置同等重要。制定《条例》,符合四川实际,也是我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条例》将为我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地方金融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对推动我省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部分代表就《条例》的适用范围、机构设置、权责分配、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我省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于2016年10月正式启动,经过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合理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条例》,并于2018年6月26日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从地方金融监管、地方金融发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省地方金融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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