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5-09 14:28文章来源: 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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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工作职责:市政府金融办为党政机关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省、市金融工作部署。负责“一行二会”延伸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及其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在绵金融监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经济金融秩序。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及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负责全市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负责全市股权投资基金的备案和服务工作,推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承担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主要工作:扩大信贷投放。拓展融资渠道。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完善军民融合金融服务体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完善产业发展布局。着力招商引资。抓好扶持政策落实。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做大做强地方金融。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积极发展新型金融组织。着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督促县市区、园区完善配套激励措施,按照企业上市发债规律分阶段制订扶持与激励政策。实施债券优先战略。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政府金融办预算收支总额为249.29万元,较2017年减少3.45万元,下降了1.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支预算情况

  1、2018年收入预算249.29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2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减少3.45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

  2、2018年支出预算249.29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208.2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2017年减少5.45万元。

  ②项目支出4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2017年增加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29万元,较2017年减少3.45万元,降低1.36%。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29万元,较2017年减少3.45万元,降低1.36%;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66万元,较2017年减少3.28万元,降低1.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9万元,较2017年减少1.26万元,降低3.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出5.39万元,较2017年增加0.38万元,增长7.58%;住房保障支出15.65万元,较2017年增加0.72万元,增长4.75%。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政府金融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金融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金融办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市金融办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地方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平台建设、军民融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全市企业上市挂牌“三百五五”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我办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级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市州政府金融办考察调研。

  (三)我办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政府金融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81万元,增长2.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4.68万元。共有车辆4辆,无保留公务用车。

  2018年我办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金融办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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