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176/2019-0003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绵阳市金融工作局 发文日期: 2019-07-15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7-15 14:26文章来源: 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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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工作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全市推进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市辖区信用联社和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4)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5)统筹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绵机构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6)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绵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配合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抓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1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1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12)统筹对全市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12)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6)职能转变。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统一监管,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一是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二是坚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为重点,统筹协调在绵金融监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稳妥有序、守住底线,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三是坚持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地方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地方金融企业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完善服务,切实做好资金保障。(1)实行金融工作分层调度。(2)深化银政企合作对接。(3)促进银行融资稳定增长。(4)促进保险业务发展。(5)大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6)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2、夯实基础、加快上市培育和直接融资。(1)落实《绵阳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抓好“资源两库”建设。(3)深入宣传发动。(4)组建新三板企业家协会。(5)实施债券优先发展战略。

  3、强化创新驱动、深化金融改革发展。(1)推进法人金融机构改革。(2)大力引进培育金融市场主体。(3)按照省市部署,推进金融领域其他改革创新工作。

  4、强化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2)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风险。(3)防范新兴金融业态风险。(4)防范处置交易场所风险。(5)加强两类公司监管。(6)加强典当行业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阳市金融工作局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60.2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收入预算206.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2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支出预算26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1万元元,占86.16%;项目支出36万元,占13.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0.2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2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87万元,占7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6万元,占13.17%、 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14.68万元,占5.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绩效目标、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是用于保障金融工作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4.4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

  公用经费4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级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市州金融工作局考察调研。

  (三)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府工作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金融工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金融工作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绩效目标表


附件:

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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