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7284010/20231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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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 | 发文日期: | 2023-10-08 |
文号: | 无[2023]无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工作的通知 |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工作的通知
为有序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23〕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换对象
本次到期轮换对象为2021年全市统筹选派到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及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连续驻村满2周年(计算至2023年9月)的在岗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二、轮换要求
(一)立足实际、调整优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结合到期轮换,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针对性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可从实际出发适当缩减选派人数。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合新一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选派第一书记。对其他类型村,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作出选派安排。新一轮驻村帮扶时间为2年。
(二)因村派人、选优派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明确的人选基本条件,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县(市、区)逐村摸清选派需求,派出单位按需派人。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着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年富力强干部、热爱农村工作且工作经验丰富干部。符合条件的到村任职选调生可纳入驻村干部队伍,作为工作队员接受双重管理。非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单位工勤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市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含下属单位)20人(不包含20人)以下的不选派、20人至60人的选派1人、61人至100人的选派2人、100人以上的选派3人,教体、卫健、国资系统保持上轮选派人数不变。市级单位人选优先轮换到本单位联系县、联系村,若联系县无脱贫村,选派人员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调配到其他脱贫村。各县(市、区)要全面统筹本地干部资源,确保需轮换村应换尽换。
(三)有序衔接、平稳轮换。分步有序实施到期轮换工作,扎实做好新老驻村干部工作交接,做好未期满驻村干部稳定工作,保证帮扶工作连续性。稳妥做好调整优化工作,防止帮扶政策“急刹车”、帮扶力量大幅减弱,对未期满的驻村干部,待期满后及时轮换或有序撤回。实行应换尽换,充分尊重期满驻村干部意愿,干部连续驻村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任期。
三、轮换程序
(一)提出接任人选(8月中旬前)。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结合定点帮扶结对关系,统筹向各级派出单位提出选派需求,明确选派人数、人选要求、派驻村。派出单位对照选派需求,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的人选条件,优中选优提出拟选派接任人员报同级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审核后反馈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方面审核把关,坚持高标准、严把关、细了解,推动各派出单位派能人、派骨干,经审核把关汇总形成接任人员名单。
(二)组织轮换交接(9月上旬前全部完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驻村干部期满时间,统筹各级选派力量因村派人、科学组队,提前组织接任人员到村熟悉情况、交接帮带。接任人员到岗后,设置半个月左右工作交接期,做到村情民情、档案资料、项目资产、帮扶工作、经费设备“五个交接清楚”,形成交接清单报乡镇党委备案,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断档。驻村期满且交接完成后,组织到期轮换驻村干部返回,对接任人员逐人开展履职适应情况研判评估,及时调整不适应不胜任人员。
(三)强化培训提能(9月底前完成)。县(市、区)按照“先培训后上岗”要求,对新轮换驻村干部开展不少于3天的全覆盖培训,帮助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知识技能和驻村帮扶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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