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7284010/202309-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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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28 |
文号: | 绵委办[2023]15号 | 关键词: | 《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 |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责任分工方案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聚焦农产品“最初一公里”和市“23610”优势特色产业的产能产区分布,因地制宜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农业设施用地政策,推进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改造提升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建成6个县域商业体系示范县。深入开展“交商邮”合作,健全以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综合信息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推进“互联网+”农产品线上线下活动,宣传用好绵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常态化开展“绵品出川”。到2025年,全市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功能集成的县域商业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园区〕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持续开展设计下乡,推广更多具有代表性的农房建设设计图集,进一步探索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新建农房审批流程,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验收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提升工程。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发展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重点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一般常见病诊疗水平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水平。总结提炼平武县医共体试点工作经验,推进梓潼县等试点工作,探索实施“一个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依托中心镇卫生院建设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成5个及以上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力争全市90%中心镇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及以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达标村卫生室,持续开展乡聘村用、乡派村驻及巡回医疗等工作,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快提升村级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工程。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安全的困难群众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参加居民医保数据排查比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困难群众,引导其依法依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健全数据交换和动态监测预警分析机制,稳步提升门诊统筹保障水平,稳妥有序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困难人群继续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给予救助,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持续推进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市级中医专家团队坐诊带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县乡中医类别医师联村帮扶全覆盖,基层中医药服务量保持在50%以上。加强“一馆一阁一基地”建设,到2025年,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建成县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一)实施农村“一老一小”和残疾人服务提升工程。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开展失能老人照护工作。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布局,打造县乡村分层分类、互为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作用,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和应护尽护、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立足实际推广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到2025年,各县(市、区)建有并运营具备综合功能养老服务机构的乡镇占比达60%以上,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以上。充分发挥乡村老年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培育老年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慈善+农村养老”模式,强化对农村特困老人、留守老人、失能老人的关爱巡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访关爱,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推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工程,完善县乡村未成年人保护三级网络建设,到“十四五”时期末,实现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覆盖,镇村两级未成年人保护站点及工作专干有效配置落实并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农村养老助残设施,健全农村精神康复服务体系,支持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基层服务机构为精神障碍人员提供精神康复服务,试点开展“同伴支持”社区精神康复项目,力争居家患者接受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达65%以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全面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和重残人员“单人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各县(市、区)、园区〕
(十三)实施农村厕所、污水、垃圾、家庭卫生治理工程。接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以县域为单位科学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建设管护、问题发现处置和督促激励等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农村厕所革命典型案例经验。科学布局和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并加强管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典型地区开展治理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85%,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8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支持供销合作社扩大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覆盖面。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到2023年,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持续实施“青春志愿·靓在乡村”志愿服务项目。继续开展“美丽庭院示范点”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个人、家庭、公共环境卫生。〔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园区〕
(十四)实施村庄清洁整治提升工程。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村社“五清”、场镇“四定”工程,实现“一年转形象、两年见质效、三年大变样”。深入实施“三清两改一提升”村庄清洁行动,促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深入实施生态美市战略,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湿地公园保护和绿化绵州行动,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持续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工作,不断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力争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个,支持北川羌族自治县石椅村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把石椅村打造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样板和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园区〕
(十五)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及新型高效肥料等技术。继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持续推广水产生态养殖、健康养殖模式,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培育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示范基地。选取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探索实施兽用抗菌药物减量化使用和排放治理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禁止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鼓励使用可降解农膜,完善农田残膜回收体系,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模式。到2025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园区〕
(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严格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评选“四好”乡镇领导班子。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开展“担当作为好支书”选树工作,推动村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加大扶持力度,巩固“消薄”成果,深化“金融甘泉促振兴”行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持续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着力建强堪当乡村振兴重任村干部队伍,深化落实村干部源头培养、学历提升、待遇保障、养老保险等7项机制,引导村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残协等组织,使农村各类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二)建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深化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编制责任清单,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方式、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推动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免收容(需)量电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购买第三方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国网绵阳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四)强化乡村建设金融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出符合乡村建设需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积极推广生物活体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保证贷款等金融产品。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积极做好线上线下投融资对接,提高涉农融资对接效率。探索银担合作、银保合作、“保险+期货”等融资新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绵阳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五)强化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开展宅基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闲置宅基地复垦等,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需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园区〕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送审稿)》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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