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7284010/202309-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09-28
文号: 绵委办[2023]15号 关键词: 《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3-09-28 14:37文章来源: 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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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1日

 

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前夕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北川羌族自治县石椅村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扎实有效推进我市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41号)精神,结合绵阳实际,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总体安排

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基本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一批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中心镇(村)加快建成,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突出精品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优越、社会经济条件好的区域特点,在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经开区、仙海区全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示范乡村,聚焦片区中心镇、中心村建成不少于10个具有全省影响力的宜居宜业和美精品村;在其他县市城区近郊或中心镇区域各建成不少于1个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宜居宜业和美精品村。

——连片培优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区。以江油市、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为主,突出地域风貌、历史文化特色,沿涪江、沿S418-G108-S209、沿G245区域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带,结合六大特色产业分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片,聚焦示范带示范片中心镇、中心村建成不少于30个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

——夯基提标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特色区。加快推进偏远薄弱区域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能力、基层组织建设等乡村建设夯基提标工作,以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为重点,以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为底色,以民族新寨、新居等为基础,梯次建设不少于10个宜居宜业和美民族特色村落(村寨)。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在县域片区划定的基础上,高质量高标准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积极支持有条件、有建设需求的村以片区为单元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指导22个村级片区2023年底前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细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因地制宜布局农村居民点,新建农房要顺应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形态,塑造山水田园与乡村聚落相融合的空间形态。发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健全落实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二)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培育力度。2023年,力争安州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县,游仙区、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县。到2025年,绵阳市创建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80%以上县(市、区)创建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推动交通与农业、旅游、美丽乡村融合发展。2023年,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350公里、通组路项目150公里。到2025年,全市乡镇通三级公路比重达70%,力争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达75%撤并建制村与合并后的新村委会全部实现直连直通。推动专群结合、有路必养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建设,鼓励村集体和村民参与养护,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2023年实现村道危险路段安防设施基本覆盖。巩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支持县(市、区)申报创建“金通工程”样板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三)实施农村水利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防洪工程建设,完善管理维护机制,提升防汛抗旱能力。持续推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等项目建设。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及监测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防范水库垮坝、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加强农村供水保水能力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提升灌溉服务能力。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大力推进乡村水务和“大水厂、大管网”建设,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推动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支持梓潼县、盐亭县、游仙区等地抓好乡村水务试点建设。到2025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6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供水保障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园区〕

(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提升工程。结合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农村电网,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推动农村供电服务现代化,推进大数据、“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与用电服务在农村融合应用。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稳步发展农村沼气工程种养循环利用项目,支持沼气工程发电并网。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低碳村建设,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加快城乡燃气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燃气管网向乡村延伸、向农村用户拓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园区〕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聚焦农产品“最初一公里”和市“23610”优势特色产业的产能产区分布,因地制宜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农业设施用地政策,推进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改造提升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建成6个县域商业体系示范县。深入开展“交商邮”合作,健全以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综合信息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推进“互联网+”农产品线上线下活动,宣传用好绵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常态化开展“绵品出川”。2025年,全市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功能集成的县域商业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园区〕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信息化升级,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5G网络向有需求、有条件的乡镇及行政村延伸。推进全市广播、有线电视网络和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实施新一代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普及智能设备,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数字金融等信息服务。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行动,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加强数字农业建设,实现特色产业关键环节智能化操作、数字化分析和综合化服务。积极开展数字农业、数字农机等试点示范,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打造5G智慧农业园区1-2个。建设“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市、县两级运管中心,到2023年,实现县级运管中心在除市区外的其他县(市、区)建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推进加密补点升级建设。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积极参加数字乡村创新设计大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园区〕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聚力推进村活动阵地“三化”建设攻坚行动,加快补齐乡村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向乡村延伸,提高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率,规范乡村两级站点服务信息,提升基层网上办事便利度。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功能拓展,建立应急信息发布机制,提供灾情预警、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等服务。健全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避难应急场所和救灾设施设备。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与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体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旅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供销社、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园区〕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持续开展设计下乡,推广更多具有代表性的农房建设设计图集,进一步探索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新建农房审批流程,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验收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园区〕

(九)实施乡村教育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在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教育用地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政府、家庭、社会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和依法控辍治理机制,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一批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启动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化解大校额专项行动,实施高中教育强基工程,继续支持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建设。以“三个课堂”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乡村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培育工程,推进乡村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和“一村一幼”项目,推动民族地区教育提质增效。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培养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结合乡村振兴争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特殊教育资源向农村下沉,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师资队伍建设,规范送教上门,保障农村残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各县(市、区)、园区〕

(十)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提升工程。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发展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重点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一般常见病诊疗水平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水平。总结提炼平武县医共体试点工作经验,推进梓潼县等试点工作,探索实施“一个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依托中心镇卫生院建设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成5个及以上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力争全市90%中心镇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及以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达标村卫生室,持续开展乡聘村用、乡派村驻及巡回医疗等工作,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快提升村级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工程。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安全的困难群众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参加居民医保数据排查比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困难群众,引导其依法依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健全数据交换和动态监测预警分析机制,稳步提升门诊统筹保障水平,稳妥有序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困难人群继续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给予救助,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持续推进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市级中医专家团队坐诊带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县乡中医类别医师联村帮扶全覆盖,基层中医药服务量保持在50%以上。加强“一馆一阁一基地”建设,2025年,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建成县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一)实施农村“一老一小”和残疾人服务提升工程。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开展失能老人照护工作。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布局,打造县乡村分层分类、互为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作用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和应护尽护、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立足实际推广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到2025年,各县(市、区)建有并运营具备综合功能养老服务机构的乡镇占比达60%以上,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以上。充分发挥乡村老年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培育老年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慈善+农村养老”模式,强化对农村特困老人、留守老人、失能老人的关爱巡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访关爱,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推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工程,完善县乡村未成年人保护三级网络建设,到“十四五”时期末,实现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覆盖,镇村两级未成年人保护站点及工作专干有效配置落实并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农村养老助残设施,健全农村精神康复服务体系,支持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基层服务机构为精神障碍人员提供精神康复服务,试点开展“同伴支持”社区精神康复项目,力争居家患者接受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达65%以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全面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和重残人员“单人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各县(市、区)、园区〕

(十二)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乡村数字文化建设行动,推进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和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布局,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数字电影院、农家书屋、乡村“复兴少年宫”、乡镇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开展魅力乡镇竞演、全市群众广场舞展演、“百城千乡万村·”系列赛事活动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党报党刊、文艺小分队、主旋律电影等进农村、进院落,常态化推进戏曲进乡村。开展农村优秀传统民俗、民间技艺、餐饮文化等挖掘、保护、传承工作,支持因地制宜建立乡村(社区)博物馆,持续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推进乡村石窟遗迹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三)实施农村厕所、污水、垃圾、家庭卫生治理工程。接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以县域为单位科学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建设管护、问题发现处置和督促激励等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农村厕所革命典型案例经验。科学布局和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并加强管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典型地区开展治理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85%,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8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支持供销合作社扩大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覆盖面。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到2023年,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持续实施“青春志愿·靓在乡村”志愿服务项目。继续开展“美丽庭院示范点”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个人、家庭、公共环境卫生。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园区〕

(十四)实施村庄清洁整治提升工程。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村社“五清”、场镇“四定”工程,实现“一年转形象、两年见质效、三年大变样”。深入实施“三清两改一提升”村庄清洁行动,促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深入实施生态美市战略,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湿地公园保护和绿化绵州行动,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持续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工作,不断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力争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个,支持北川羌族自治县石椅村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把石椅村打造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样板和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园区〕

(十五)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及新型高效肥料等技术。继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上。持续推广水产生态养殖、健康养殖模式,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培育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示范基地。选取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探索实施兽用抗菌药物减量化使用和排放治理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禁止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鼓励使用可降解农膜,完善农田残膜回收体系,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模式。到2025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园区〕

(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严格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评选“四好”乡镇领导班子。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开展“担当作为好支书”选树工作,推动村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加大扶持力度,巩固“消薄”成果,深化“金融甘泉促振兴”行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持续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着力建强堪当乡村振兴重任村干部队伍,深化落实村干部源头培养、学历提升、待遇保障、养老保险等7项机制,引导村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残协等组织,使农村各类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各县(市、区)、园区〕

(十七)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普及科学理论,宣讲形势政策,满足群众文化需要。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5项任务,打造高质量、有实效的志愿服务项目。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到2025年,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60%75%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八)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精准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深化拓展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机制,推广“四川e治采”等科技手段覆盖至村组,推动矛盾纠纷全域排查、前端防范、多元化解。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加强乡村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及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等机制,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随礼泛滥、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农村殡葬设施建设,整治散埋乱葬问题。推广“文明积分”等典型做法,推动移风易俗。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农办、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三、健全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十九)建立专项任务推进机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头的市直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完善专项推进方案,落实推进责任,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协调,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建立项目库和清单管理机制。以县为单位,建立完善乡村建设项目库。县级政府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乡村振兴部门负责项目库建设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业务归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具体指导、推动项目库建立工作。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制定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高质量建好用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一)建立完善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化村级民主决策实践和议事协商实践,引导农民参与到乡村建设项目谋划、建设、管护的全过程。推动将乡村建设作为东西部协作重点支持内容。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大力培育乡村振兴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在乡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针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二)建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深化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编制责任清单,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方式、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推动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免收容(需)量电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购买第三方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国网绵阳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园区〕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二十三)强化乡村建设投入保障。用好中央、省级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乡村建设。推动乡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乡镇抓经济发展激励试点。各级政府要将乡村建设作为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地方政府债券。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并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四)强化乡村建设金融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出符合乡村建设需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积极推广生物活体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保证贷款等金融产品。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积极做好线上线下投融资对接,提高涉农融资对接效率。探索银担合作、银保合作、“保险+期货”等融资新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绵阳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五)强化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开展宅基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闲置宅基地复垦等,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需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六)强化乡村人才保障和技术标准支撑。精心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重点项目,统筹开展“人才招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援助、人才激励”五大行动,加强乡村建设一线人才考核招聘,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制度,推动人才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一线集聚。持续深化“校联体”“医联体”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1家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获批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大力开展“科技下乡万里行”活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养和管理,支持和引导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按照“一乡镇一文化专干”的标准,加强乡村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持续提质扩面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支持各县(市、区)参与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团市委,各县(市、区)、园区〕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七)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职责分工明确、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乡村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协调,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形成以点示范、连片成面的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八)加强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和工作实效。强化结果运用,对推进有力、效果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扬激励;对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甚至造成负面影响的,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健全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认真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乡村建设质效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送审稿)》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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