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7284010/202208-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0-03-10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绵阳市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2020-03-10 14:22文章来源: 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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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全面巩固2个贫困县、520个贫困村、7.8万户20.6万贫困人口脱贫成果,实现在国家现行标准下高质量稳定脱贫,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扶贫领域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短板和薄弱环节全面补齐,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插花式”贫困问题巩固解决,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有效激发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把手”工程,把高质量稳定脱贫作为第一要务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北川县、平武县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其它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2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全面落实市县镇(乡)村四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和党委政府双组长负责制明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脱贫攻坚职责实行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扶贫部门必须保持力量不减、队伍不散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扛起主责任,把主要精力、主要时间用于脱贫攻坚。

(二)持续增加脱贫攻坚投入。继续落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的政策。加大国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争取力度市、县(市区)本级财政新增财力优先安排用于脱贫攻坚。持续加大插花贫困区域支持力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60%用于解决“插花式”贫困问题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

(三)持续稳定精准帮扶力量。稳定现有帮扶体系和帮扶政策,做到帮扶力量只增不削、帮扶力度只加不减,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继续执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三分之二帮扶责任人深入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帮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农技员原则保持不变,因工作变动出现人员空缺的,必须第一时间补位,确保帮扶力量不断档、不掉链。

(四)持续推进扶贫政策落实落地。在攻坚期内保持现行产业、就业、教育、社会保障、金融等扶贫政策不变,逗硬落实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46条硬措施,实施好扶贫专项,严格执行扶贫政策,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乡镇为主体,帮扶单位配合,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全面排查梳理到户政策,确保覆盖贫困群众的政策应享尽享、不打折扣。

(五)持续促进增收实现稳定脱贫。在全市所有贫困人口梳理的基础上,重点对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20066名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逐户查漏补缺。尤其重点关注低于4000元的1614名低收入贫困人口群体,按照每户至少有产业增收、就业增收或低保兜底中的一项予以保障,加强持续增收能力。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群众影响拿出有效措施破解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项目开工复工等难题,精准施策,最大化降低疫情影响,坚决防止因疫情致贫返贫落实《绵阳市现代农业重点产业、主导产品及空间布局方案》,统筹抓好消费扶贫、旅游扶贫、生态扶贫等,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增收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引导支持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用好公益性岗位,做好政策兜底保障。

(六)持续全面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开展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及时开展“回头看”,做到问题整改无死角、不反弹。加大力度支持贫困县巩固提升,倾斜支持“插花式”贫困、“三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镇乡等区域,统筹资源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坚持工作“归零”再出发,加强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指标达标情况动态跟踪监测,对乡“三有”、村“五有”出现的达标新短板,由乡镇党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解责任,跟踪督促解决聚焦户“两不愁三保障”,重点关注现有428户脱贫监测户、1252户边缘户、临时困难户等;严格落实致贫返贫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充分发挥致贫返贫预警处置基金作用,综合施策防止致贫返贫

(七)持续做好接续和优化提升。农户住房彻底消除D级危房,排危加固C级危房,鼓励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解决特殊贫困群体住房安全,确保住房安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14624人实现100%入住100%拆旧复垦复绿,严禁搬迁户家庭成员原房居住有针对性开展后续扶持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备案,并在县域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维持治疗,对治疗费用超过补助限额的由县级通过卫生扶贫基金等渠道解决后续补偿,确保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0%。县(市、区)研究制定解决贫困患者自付费用过高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具体办法。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持续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同步实现电力和通讯网络全覆盖。

持续深化稳定脱贫工作保障。加强国、省脱贫攻坚信息平台应用管理,严禁将帮扶手册等推倒重来,常态开展核实核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讲好脱贫攻坚绵阳故事。大力奖优任能,加大对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扶贫一线干部提拔任用力度准确把握违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九)持续提升乡村综合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把建强基层组织作为帮扶单位和“第一书记”重要任务,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坚持志智双扶,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勤劳脱贫、齐奔小康的文明风尚。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做好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和风险防控。将农村扶贫规划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以脱贫攻坚在产业、生态、组织、文化和人才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为基础,推动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向农业农村倾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巩固提升脱贫质效的重要性,此项工作摆到当前重要位置,主动担责履职,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巩固提升方案,细化工作目标、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千方百计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强化协调联动。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紧密配合、密切协作。市县之间、部门之间要做到信息共享,确保脱贫攻坚底数清、情况明,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性解决问题。

(三)强化暗访督导。统筹整合部门督导任务和人员力量,采取定期、不定期和随机暗访的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开展综合性、专项性严密督查,及时发点球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定期开展脱贫攻坚会商,指导共性问题整改措施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开展约谈提醒,限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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