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7284010/2019-00003 | 主题分类: | 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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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16 |
文号: | 关键词: |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
绵阳市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提前批)公告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绵阳市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批)843万元,予以公告。其中:涪城区,省级资金118万元;安州区725万元,分别为:中央资金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贴息),省级资金720万元。
资金用途:按照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县级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绵阳市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批)843万元,予以公告。其中:涪城区,省级资金118万元;安州区725万元,分别为:中央资金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贴息),省级资金720万元。
资金用途:按照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县级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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