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7284010/2018-0000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18-05-10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

关于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5-10 09:52文章来源: 扶贫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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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战略,以及国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规定,拟订全市扶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攻坚工作,全面推进扶贫工程、扶贫行动、扶贫项目引进、扶贫交流与合作,承担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安置帮扶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承担移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三峡、瀑布沟、宝珠寺电站等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及开县的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聚焦年度任务,统筹发力分线推进”,主要内容是分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分阶段开展“春季攻势”“夏季战役”“秋季攻坚”“冬季冲刺”;制定实施22个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实施好“资金清单”和“项目清单”,实行进度季通报制度,力争重点项目3月底前全面开工;分层级压实“市指导推动、县主体负责、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实施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第二部分“聚焦核心标准,扭住关键逐项落实”,主要内容是对标“两不愁”,坚持长短结合,短期促脱贫,确保当年预脱贫户每户至少有一项短期增收项目;长期奔小康,着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持续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兑现落实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创业政策,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就业培训全覆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对标“三保障”,综合运用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项目政策解决好贫困群众住房困难,抓好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保障;对标“四个好”,突出抓实农村厨房和厕所革命,积极开展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个人卫生净和房前屋内摆放规范“五净一规范”行动。第三部分“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攻克堡垒”,主要内容是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做好阿坝州红原、壤塘和凉山州布拖、昭觉对口帮扶工作;统筹片区与“插花”脱贫,出台措施支持北川县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和平武县脱贫摘帽工作,持续深化“三个一”“两结对两帮扶”,加快补齐“插花”贫困帮扶短板;创新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坚持长短结合、志智双扶,补齐贫困户精神短板;深化落实在联系服务中教育引导群众17条举措,注重做好非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建立“以购代捐”、村规民约约束、扶持基金竞争激励等机制,探索转变慰问方式,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健全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形成可持续脱贫机制。第四部分“聚焦社会力量,汇聚合力参与攻坚”,主要内容是深化社会扶贫,创新组织第5个扶贫日绵阳系列活动,大力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第二届“脱贫达人”评选;完善帮扶工作,全面推行精准帮扶过程公开,出台《进一步规范精准帮扶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引导,开设“绵阳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深挖各类先进典型,推出脱贫攻坚“专家讲理论、干部传政策、先进谈感受、群众说变化”系列报道专栏。第五部分“聚焦落地落实,夯实基础强化保障”,主要内容是抓好规范化管理,包括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国扶子系统和“六有”平台、信息统计监测和数据分析等,进一步减轻基层干部负担;全力保障资金投入,加大财政专项投入,严格落实“四到县”制度,出台《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管好用活“四项扶贫基金”,探索完善财政资金导向投入机制;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用1年以上时间集中力量治理,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数字脱贫”;完善督促检查考评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每月召开脱贫办会议,市级成立综合暗访督查组常态化开展暗访,持续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心下移防范风险,公开举报邮箱、电话,完善扶贫对象识别、项目实施举报和督查督办制度,用好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手机APP。第六部分“聚焦巩固提升,全面提高脱贫质量”,主要内容是对标抓实问题整改,随时对标开展全方位自查,常态化“回头看”“回头帮”,动真碰硬查找问题,点球反馈抓实整改,全面开展“五访”活动;巩固既有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脱贫支持政策的延续性,完善稳定增收、失血救助、保险救助等机制,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增强退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能力;抓好调查研究,加强脱贫攻坚难点性、倾向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深化基层调研,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

  二、部门概况

  市扶贫移民工作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扶贫移民工作局收支入预算总额482.55万元,较2017年增加202.28万元,增长72%,增长(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以及市脱贫办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18年收入预算482.55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5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增加202.28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18年支出预算482.55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231.5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7.98%,较2017年增加53.2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调入。

  ②项目支出25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2.02%,较2017年增加149万元,增加原因是市脱贫办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2.55万元,较2017年增加202.28万元,增长72%。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55万元,较2017年增加202.28万元,增长72%;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万元,较2017年增加7.01万元,增长25.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7万元,较2017年增加1.18万元,增长23.64%;农林水支出422.75万元,较2017年增加189.67万元,增长81.37%;住房保障支出18.83万元,较2017年增加4.42万元,增长30.67%。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扶贫移民工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扶贫移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脱贫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由于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尚未正式实施,退休人员经费暂由我单位管理发放)。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移民信访稳定、扶贫、脱贫攻坚业务培训、监督、管理、推进等项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于扶贫移民工作调研。

  (三)本部门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扶贫移民工作局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52万元,增长19.1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固定资产总额35.09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表》
附件:

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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