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7284010/2019-0004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19-07-15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7-15 13:32文章来源: 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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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

  2、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全市扶贫开发、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全面推进扶贫工程、扶贫行动、扶贫项目引进、扶贫交流与合作,承担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社会扶贫、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工作。

  4、监督管理移民资金,参与移民规划,负责移民安置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承担三峡、瀑布沟、宝珠寺电站等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持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质量导向,统筹解决“插花式”贫困问题,全面完成1万贫困人口脱贫、46个贫困村退出的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加强水库移民资金、专项设施和档案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移民工作。

  1、聚焦“插花式”贫困精准发力。在确保高质量完成当年脱贫退出任务和贫困县摘帽巩固提升的同时,全面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统筹解决“插花式”贫困问题的实施方案》,统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安排帮扶力量、项目资金,进一步健全贫困群众发展支持机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切实推动解决全市“插花式”贫困问题。

  2、聚焦重点工作逐项落实。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减贫计划,梳理制定市县乡村四级脱贫攻坚年度时间节点、重点任务和工作标准流程图。扎实制定19个扶贫专项2019年度工作方案,坚持长短结合,推动大力发展贫困户增收产业,提升就业覆盖面,确保当年预脱贫户每户至少有1项短期增收项目、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抓好住房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低保、教育、医疗等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继续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

  3、聚焦社会力量参与攻坚。扎实推动开展定点扶贫、与浙江衢州扶贫协作。创新组织扶贫日绵阳系列活动,开展第三届“脱贫达人”评选。持续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扩大覆盖面、参与度和影响力。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活动。壮大扶贫志愿者队伍,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特色志愿扶贫行动。统筹做好红原、壤塘、布拖、昭觉4个深度贫困县对口帮扶工作。

  4、聚焦内生动力攻坚突破。抓实内生动力激发工作,用好群众工作手册,全面推广“以购助扶”,配套村规民约约束、扶持基金竞争激励等引导机制,探索完善财政资金导向投入机制,扩大贫困群众参与度。持续开展“五净一规范”行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5、聚焦巩固提升提高质量。对照国家和省督查暗访和考核发现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全面落实致贫返贫预警处置机制,限时定责逐一销号。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深入实施“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督导调研、重要会议、督查考评等活动。严格脱贫质量阶段督查评估和绩效考核,完善现有扶贫考核“负面清单”,实行倒扣分制。严格把握政策,坚守基本标准,防止打着扶贫旗号大举发债。

  6、聚焦依法移民规范提升。加强对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跟踪检查、协调和督导,特别抓好安州区草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搬迁安置工作。严格实施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督和检查机制,完善移民项目实施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移民资金、专项设施和档案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绵委发〔2019〕1号)、《绵阳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绵机改〔2019〕1号)以及《绵阳市扶贫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绵委办〔2019〕57号),批准组建绵阳市扶贫开发局。市扶贫开发局是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扶贫开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513.6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及新调入4人、调出2人导致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收入预算51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66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支出预算51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6万元,占总支出52.11%;项目支出246万元,占总支出47.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3.6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11万元,主要原因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及新调入4人、调出2人导致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66万元。

  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446.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6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3.6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及新调入4人、调出2人导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446.68万元,占总拨款86.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5万元,占总拨款7.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7万元,占总拨款1.71%、住房保障支出17.46万元,占总拨款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扶贫开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临聘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农林水(类)扶贫(款)及其他扶贫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是用于保障市扶贫开发局(市脱贫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脱贫攻坚业务培训、监督、管理、推进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9.11万元,主要用于:市扶贫开发局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64万元,主要用于:市扶贫开发局人员的职业年金的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市扶贫开发局职工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73万元,主要用于:市扶贫开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7.46万元,主要用于:市扶贫开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市扶贫开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临聘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迎接各类专项检查及扶贫移民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无预算。现有公务用车0辆。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扶贫开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3.75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本单位调入4人、调出2人故增加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扶贫开发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扶贫开发局固定资产总额15.01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扶贫开发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其他单位转入的补助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市扶贫开发局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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