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5322239/2017-0005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4-11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关于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11 16:27文章来源: 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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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为加强市级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1号)有关精神,设立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市级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资产管理业主单位做好资产统计造册、确权登记、维护改造、整合调配、资产处理等工作。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配置使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负责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直接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车辆的调度和管理;负责对进入集中办公区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加油、维修等定点工作,降低运行成本。

  5.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进入集中办公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的绿化、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6.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的管理协调和有关会务工作。

  7.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正常工作秩序。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建设,强化质量服务工作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提升为主线,以“重点工作创新年、工作制度规范年、干部能力提升年”为载体,切实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全力实现《绵阳市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全省领先、西部一流”的工作目标。

  1.深化“互联网+机关事务”智慧管理平台建设。

  2.开展“公物仓”管理模式试点工作。

  3.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公务出行保障试点。

  4.探索开展机关办公用房租金制管理试点。

  5.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

  6.贯彻落实《四川省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市、县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编制实施细则。

  7.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8.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9.深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0.规范办公用房管理。

  11.规范后勤服务管理。

  12.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13.开展服务流程优化集成。

  14.加强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零个,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收支入预算总额1485.33万元,较2016年增加221.26万元,增长17.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按市级车改有关规定,市本级保留车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管理,我局作为集中车辆管理单位,承担所有集中管理车辆的运行经费;2.市委、市政府千兆网接入服务,经与联通、电信反复磋商,合同执行金额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下调,具体如下:合同有效期2015-2019年,期限5年,头三年按120万/每年支付,第四年按112万支付,第五年按108万支付,由我局按合同金额进行拨付。因此,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三项专项经费。

  (一)收支预算情况

  1、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1485.33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5.3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增加221.26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1485.33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274.4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48%,较2016年增加28.36万元。

  ②项目支出1210.8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52%,较2016年增加192.9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5.33万元,较2016年增加221.26万元,增长17.50%。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5.33万元,较2016年增加221.6万元,增长17.50%;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2.72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1万元。较2016年增加221.26万元,增长17.50%。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火炬大厦集中办公区水、电、气;绿化、保洁;委托管理车辆运行维护;市委、市政府重大公务活动后勤保障;公共机构节能;维稳处突;火炬大厦保安聘用费;市委、市政府会议室日常更新运行维护;火炬大厦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维保;修缮维护;干部周转房物业管理;千兆网接入服务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7.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1万元。

  (一)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1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护保养、维修、保险、过路过桥、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领导外出开会、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办公室业务工作办理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75万,比2016年预算减少0.72万元,下降3.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696.22万元。共有车辆8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绵阳市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表》等(系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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