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5322239/2017-0009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9-27
文号: 关键词: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7 09:51文章来源: 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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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市级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资产管理业主单位做好资产统计造册、确权登记、维护改造、整合调配、资产处理等工作。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配置使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负责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直接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车辆的调度和管理;负责对进入集中办公区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加油、维修等定点工作,降低运行成本。

  5.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进入集中办公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的绿化、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6.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的管理协调和有关会务工作。

  7.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正常工作秩序。

  8.制定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9.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市级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创新服务理念、认真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水平、工作效能、机关形象有了进一步提升。

  1.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年来,通过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处置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是完成涉及资产调拨、出售、置换、转让等8个方面的处置事项,涉及资产账面价值7000余万元。二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推进“公物仓”建设,努力提高办公物资使用效率。三是开展全面清查国有资产资源工作,统计汇总228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并对40多家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了核实。四是配合办公用房调剂使用,收回老干部局、投促局、经信委、质监局等15家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面积约5000㎡,移交富达公司管理面积约2400㎡。

  2.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按照我市车改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市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是印发《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保障试行办法》等车改配套文件,为规范工作流程,顺利推进改革工作提供了保障。6月29日,市级机关涉改的851辆公车,除保留的163辆外,其余688辆全部封存完毕。二是在全省率先完成车辆租赁企业和评估机构政府采购工作,为封车后的公务出行保障和取消车辆处置奠定坚实基础。现已完成第一、二批次车辆拍卖工作,预计整个拍卖工作在春节前完成。三是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高效运转,按照“谁使用,谁付费”原则,在理顺关系、完善保障机制的同时,已保障公务出行1300余次,其中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60余次。我市江油、盐亭、梓潼等地率先建立车辆GPS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控,提升了公务出行保障综合能力。四是协调交通部门,开通火炬大厦往返游仙区的定制公交,并对多条公交线路进行优化,实现了出行方式的多样化。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向深入。一是顺利通过四川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综合得分97.2,居全省前列。被评为“四川省公共机构‘十二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先进集体”和“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开局良好。通过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火炬大厦中央空调、照明系统、采暖控制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并建立能耗数字化监测及分项计量系统。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建立全市节能监管平台体系提供有力支撑。此外,我市安州区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的方式,对行政办公区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节能率达到60%。三是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盐亭、北川等县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我局在火炬大厦机关率先推广使用再生纸,组织本地节能企业开展节能主题广场展。国家公共机构节能网采纳我局上报信息7条、省公共机构节能网采用17条,发送节能短信21万余条,发放节能宣传画册1万余张,播放节能视频4.5万余次,绵阳电视台新闻直播6次,报纸、手机APP新闻报道15篇,起到了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4.办公用房调配成效显著。一是完成7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调剂,面积共计5856㎡。二是牵头做好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和腾退办公用房资源利用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114546㎡(其中市本级腾退59600㎡、县市区腾退54946㎡),调剂使用92694㎡(其中市本级43家单位共调剂使用47352㎡)。

  5.优化资源,注重细节,会务服务更规范。一是完成火炬大厦会议室智能化改造。增设智能“候会系统”,将会议内容、须知等通过信号端口呈现在候会室和会议室门前电视上,方便参会领导查看,得到一致好评。二是大力推广本土农产品,通过实地考察,在会务接待和服务中推广使用平武精品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三是选聘优秀人才充实工务班,并分批赴省政府会议中心进行会务服务专项培训。截至11月底,我局承办日常会议1536批次,承办一类会议45批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6.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安保手段更多元。一是对县市区、园区的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对非正常上访典型案例定期进行通报。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火炬大厦非正常上访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共接待非正常上访437批5800余人。三是联合消防大队、高新公安分局对火炬大厦及周边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对安保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专题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综合能力。四是积极协调解决火炬大厦办公区停车难问题,配合相关单位实施火炬广场市民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7.持续改进,多措并举,后勤服务更精细。一是机关食堂社会化改革推进良好,就餐人数大幅增加,日均就餐人数达700余人次,干部职工综合满意度达到90%。二是加强文明楼院建设,对集中办公区脏、乱、差等不良现象进行综合整治。投资460余万对机关食堂、会见室、空调和消防系统等进行改造,火炬大厦集中办公区软硬件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三是交流下派干部周转房管理有序。完成周转房配租入住工作,有效解决了保障经费压力。督促提升物管服务和保洁水平,得到了入住领导肯定

  二、部门概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公车服务中心、会务管理科、后勤服务科和安全保卫科。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合计2788.45万元,较2015年增加1060.11万元,增长61.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因公车改革和机关食堂后勤社会化改革,追加经费308万元;2.2016年我局承担全市一类会议,追加会议经费209万元;3.追加火炬大厦集中维修改造经费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9.50万元,占收入总额93.58%;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178.95万元,占收入总额6.4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2016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支出合计2822.83万元,较2015年增加1017.54万元,增长56.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因公车改革和机关食堂后勤社会化改革,车辆运行费和食堂运行经费增加;2.2016年我局承担全市一类会议,会议经费支出增加;3.增加火炬大厦集中维修改造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19.1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30%;项目支出2324.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2.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178.9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3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88.4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1.51万元,增长53.0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5.89万元,增长57.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2.82万元,占98.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万元,占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17.89万元,占0.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07.39万元,完成预算101.94%,主要是用了上年结转资金。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22.96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60.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1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65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6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23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决算数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3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空调;购全彩高清LED显示屏、音响设备等;购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0个,涉及财政资金2369.3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机关食堂营业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事业运行(项):指反映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向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反映除上述向项目以外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医疗保障(款):指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计划生育事务(款):指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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