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5322239/2017-00088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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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18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室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室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客观评价科室工作绩效,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本着实事求
是、奖惩优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科室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考核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三、考核内容
包括业务目标、共同目标、民主测评、奖惩得分四项
四、考核程序
(一)业务目标(60分)
1.年初,由科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提出考核项目及分值(总分统一设置为60分),报分管领导审定后送办公室存档。科室涉及的党委、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目标任务,应全部纳入科室业务目标。
2.年终,各科室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项目、指标及分值并依据完成情况,填写自查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送分管领导核定最终业务目标分数。
(二)共同目标(25分)
1.该部分共计6项,公文办理(8分)、信息报送 (6分)、法治建设(1分)、综治创建(1分)、工作纪律(3分)、党的建设(6分)。
2.年终,由考核责任科室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各科室进行考核评分后送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审定 (附件3)。
(三)民主测评(15分):
该部分年终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测评(附件4)。由局党组评价(10分)、科室互评(5分)两项测评内容组成。采取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分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好”等次名额不超过2个),对科室进行民主测评。两项测评得分之和为民主测评得分。
(四)奖惩得分(不限):
1.包括表扬奖励、亮(重、难)点工作加分项目;发生工作重大失误、违纪违法、重大投诉被查实等情况的扣分。
2.年终,奖励加分由各科室根据《年度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和申报(附件5、附件6),并将文件或奖状复印件、佐证材料作为附件,自评结果送分管领导审签后交局办公室。组织召开年度考评工作会议,依据工作难易程度、影响面等情况审定最终加分。
(五)分值统计
1.业务目标分值:年终,各科室将分管领导审签后的《科室年度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评分表》送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2.共同目标分值:考核责任科室按照《年度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细则》打分要求,根据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和年终考评对各科室相关目标完成情况和奖惩得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将《年度局机关各科室共同目标考核评分表》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送局办公室汇总;
3.奖惩分值:各科室进行自评申报,将附件4、附件5报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组织召开年度考评工作会议,依据工作难易程度、影响面等情况审定最终加分。
4.民主测评分值:待民主测评完毕后,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六)考核结果审核。
局办公室负责对科室各项考核得分进行汇总、初审,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1.科室得分=业务目标得分+共同目标得分+奖惩得分+民主测评得分。
2.总分排前两名的科室为年度优秀科室。
(七)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相关科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局办公室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奖发放及评选年度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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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奖惩优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科室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考核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三、考核内容
包括业务目标、共同目标、民主测评、奖惩得分四项
四、考核程序
(一)业务目标(60分)
1.年初,由科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提出考核项目及分值(总分统一设置为60分),报分管领导审定后送办公室存档。科室涉及的党委、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目标任务,应全部纳入科室业务目标。
2.年终,各科室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项目、指标及分值并依据完成情况,填写自查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送分管领导核定最终业务目标分数。
(二)共同目标(25分)
1.该部分共计6项,公文办理(8分)、信息报送 (6分)、法治建设(1分)、综治创建(1分)、工作纪律(3分)、党的建设(6分)。
2.年终,由考核责任科室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各科室进行考核评分后送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审定 (附件3)。
(三)民主测评(15分):
该部分年终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测评(附件4)。由局党组评价(10分)、科室互评(5分)两项测评内容组成。采取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分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好”等次名额不超过2个),对科室进行民主测评。两项测评得分之和为民主测评得分。
(四)奖惩得分(不限):
1.包括表扬奖励、亮(重、难)点工作加分项目;发生工作重大失误、违纪违法、重大投诉被查实等情况的扣分。
2.年终,奖励加分由各科室根据《年度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和申报(附件5、附件6),并将文件或奖状复印件、佐证材料作为附件,自评结果送分管领导审签后交局办公室。组织召开年度考评工作会议,依据工作难易程度、影响面等情况审定最终加分。
(五)分值统计
1.业务目标分值:年终,各科室将分管领导审签后的《科室年度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评分表》送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2.共同目标分值:考核责任科室按照《年度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细则》打分要求,根据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和年终考评对各科室相关目标完成情况和奖惩得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将《年度局机关各科室共同目标考核评分表》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送局办公室汇总;
3.奖惩分值:各科室进行自评申报,将附件4、附件5报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组织召开年度考评工作会议,依据工作难易程度、影响面等情况审定最终加分。
4.民主测评分值:待民主测评完毕后,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六)考核结果审核。
局办公室负责对科室各项考核得分进行汇总、初审,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1.科室得分=业务目标得分+共同目标得分+奖惩得分+民主测评得分。
2.总分排前两名的科室为年度优秀科室。
(七)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相关科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局办公室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奖发放及评选年度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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