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5322239/2017-00060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6-06
文号: 关键词: 三定点

绵阳市出台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办法

2017-06-06 11:04文章来源: 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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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市级单位公务用车加油、保险和维护修理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行,近期,绵阳市出台《市级单位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定点企业名单及地址、服务范围、价格优惠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项,对车辆加油、保险和维护修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要求从2017年6月1日起,位于绵阳市城区的市级各部门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企业中,根据所在位置、车辆类型、费用优惠及服务承诺选择1-2家服务机构,并签订定点服务协议。

  《办法》规定市级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定点企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抽查各单位“三定点”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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