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决议,做好相关日常工作并及时报告。
2、拟定区域内现有资源和生态环境、自然风貌和灾害遗迹的治理保护或开发利用方案,做好次生灾害防治、保护对象的必要性加固。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的筛选、申报、招商和实施工作,筹集并管理项目资金。
3、负责调查区域内人文、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提出资源开发利用建议,抢救、收集、保护具有科学研究价值或历史价值及少数民族特色的技术资料、实物资料和影像资料,组织清理有毒、有害的废弃物、残留物,组织环境监测并定期评估。
4、负责地震文物的征集和计划的编制、实施;承办抢救、收集、整理、陈展地震文物及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负责建立地震遗址以及保护管理体系。
5、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对区域内的进出人员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商业和服务业管理。
6、负责界定需要治理与保护的范围,设置界标并加强管理。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含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运行管理和免费开放工作;
2、进一步做好地震实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典藏工作;
3、按照文物保护有关要求,做好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工作,配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地震、地质、结构等方面科研;
4、抓好唐家山堰塞湖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5、做好唐家山堰塞湖防洪度汛工作;
6、充分发挥地震纪念馆的“三基地一窗口”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对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7、充分发挥地震遗址、地震纪念馆、地震科普体验馆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北川羌城旅游区的发展。
8、创建国家文明单位。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收支入预算总额1018.84万元,较2016年增加79.78万元,增长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以及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
1、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1018.84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8.8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增加79.78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无增减。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无增减。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无增减。
2、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1018.84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420.8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1.31%,较2016年增加101.78万元。
②项目支出59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69%,较2016年减少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8.84万元,较2016年增加79.78万元,增长8.5%。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8.84万元,较2016年增加79.78万元,增长8.5%;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14万元、较2016年减少8.64万元,降低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7万元,较2016年增加69.37万元,增加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8万元,较2016年增加10.28万元,增加100%;住房保障支出36.05万元,较2016年增加8.77万元,增加32.15%。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唐家山堰塞湖治理、地震纪念馆、北川老县城遗址保护及免费对外开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及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基本支出420.8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98万元,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唐家山堰塞湖治理、地震纪念馆及北川老县城遗址保护免费对外开放专项业务工作、房屋租赁、推进堰塞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各项工作、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903.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唐家山堰塞湖治理、地震纪念馆及北川老县城遗址保护免费对外开放、推进堰塞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各项工作、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纪念馆及老县城遗址区维稳费、老县城环境保护及电费、老县城防汛费、办公用房租赁、堰塞湖综合开发、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费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四)医疗卫生10.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36.05万元,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1万元。
(一)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单位加强对接待费的控制管理后,形成了规范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相对稳定。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调研、检查,以及与省市业务单位开展业务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的控制管理,费用支出相对稳定。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货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1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堰塞湖及老县城防洪防汛、纪念馆及老县城遗址免费开放运行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22万元,增长14.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70.28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信息公开表》
2017年3月30日
附件:《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