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5-09 10:04文章来源: 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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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

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完善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庄稼医院,优化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整合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发展烟花爆竹经营网络,推进信息网络建设。

(三)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加快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基层体系。改造和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系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互助合作保险和农业信贷担保试点,负责全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各类行业协会(联合会),参与创新农村现代服务组织。

(四)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深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着力壮大社有龙头企业,培育企业集团。

(五)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参股控股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

(六)承担原市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工会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全系统全年销售总额、农产品购进总额、供销社资本、社有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达到15亿元,其中: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入场交易率达到100%。组建县级农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9个,新发展基层社41个,建设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50个,开展土地托管20万亩。全市农村产权评估服务全面开展,市县级联合社“三会”制度全面建立,县级农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基层社实现乡镇全覆盖。党建工作继续保持领先。市属改制企业群访矛盾化解处置工作基本结束。

二、部门概况

市供销社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供销社收支预算总额450.33万元,较2017年减少163.15万元,下降2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供销社2018年收入预算450.33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0.3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减少163.15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持平。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持平。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持平。

2.市供销社2018年支出预算450.33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366.3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3%,较2017年减少193.15万元。

②项目支出8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7%,较2017年增加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0.33万元,较2017年减少163.15万元,降低26.6%。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0.33万元,较2017年减少163.15万元,降低26.6%;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6万元,较2017年减少163.15万元,降低26.6%。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供销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供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供销社机关和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

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供销社综合改革、农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市供销社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农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考察交流等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市供销社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车改后,本部门不再保留一般公务用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26万元,下降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供销社固定资产总额34.92万元。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阳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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