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3264/202208-00004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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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经济合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31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通知》解读 |
《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通知》解读
一、制定背景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21〕11号),为规范全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21〕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标体系,作为区(市)县下一步开展项目招引、用地准入及考核评价的依据,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指标内容
本指标体系分为基准指标值和区域差异化系数2个大类,含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产值收入(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等4个指标。其中,基准指标值涉及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区域差异化系数涉及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等5个区。
三、其他事项
1.“标准地”是指事先明确投资强度、亩均营收、亩均税收、工业用地容积率等标准,明晰土地“招拍挂”出让前置条件,进行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2.结合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发展实际和发展预期,各地“工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不得低于基准指标值×区域差异化系数。
3.各项指标根据园区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动态调整,为有效促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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