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28452X/202002-0001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2-23
文号: 关键词: 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2-23 16:27文章来源: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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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管局职能简介

1、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以及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园区开展相关工作,承担市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3、承担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对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大数据建设、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等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价,受理咨询、建议、举报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4、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工作。

5、负责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建设全市政务服务智慧大厅、网上大厅、掌上大厅。

6、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县(市、区)、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统筹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督查问责,负责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和市级部门网站规范化建设。

9、负责统筹推进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建设规划,拟订相关管理规定并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对全市中介服务的监督,督促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负责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负责全市中介服务市场的建设与管理。

11、负责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受理企业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协调市级各部门解决企业在开办注销、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围绕营商环境氛围营造,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大宣传”格局。充分利用网站、报社、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对《营商环境条例》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做到立体化、无死角,积极传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声音”“正能量”,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等行为及时曝光,切实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2、围绕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冲刺全国一流目标。组织相关部门瞄准全国一流目标对标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优化;建立健全市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设置及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明查暗访、督查问责、监测评价、绩效考核、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3、围绕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始终将优化政务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继续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从整体政府视角推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材料精简、链条延伸,梳理更多办好“一件事”的主题服务场景,推行容缺受理,实现“一件事”“一网通办”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同时,积极探索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上门服务机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4、围绕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继续开展数据攻坚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市级共享交换平台与省级平台、市级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池”,助推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与注销、工程建设审批等重点领域改革。

5、围绕提升市民办事体验感,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服务平台建设。启动绵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城市服务平台统一入口(i绵阳APP),充分整合全市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资源,为市民、企业提供场景化、可闭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城市服务生态体系,让市民、企业有更好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

6、围绕构建立体监督体系,制定出台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制定《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积极依靠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等多方力量,聚焦全市营商环境难点堵点痛点,从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监督边界、优化工作模式、规范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监督体系,发挥多方联动、多维推进的协同效应,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

7、围绕做实做大做强“企业信访局”,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健全完善企业诉求平台,依托企业服务专线、专网、专窗、专班、专员,主动收集企业诉求,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同时,对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持续开展服务绿卡、绿色通道工作,建立完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机制,推动企业办事从“找熟人、托关系”向“找部门、找政府”转变,进一步密切政商关系

8、围绕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全面规范涉审中介服务行为。建设全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制定管理办法,推进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交易、网上评价,着力解决中介服务资源不均、中介垄断、效率不高、收费标准不一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和效率。

9、围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快建设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平台。围绕近年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视角从交易中向交易前和交易后延伸,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推动远程评标工作常态化,通过科技手段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10围绕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我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细化我市市县乡三级差异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做好网站和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加大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主动性,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主要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5.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2019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未组建完成,没有相关财政资金支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运行。2020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已组建完成,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合并上报部门预算,所以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2525.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5.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252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88万元,占39%;项目支出1545.19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25.07万元。因2019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未组建完成,没有相关财政资金支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运行。2020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已组建完成,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合并上报部门预算,所以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无法与上年度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5.07万元,无法与2019年预算数比较,2020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已组建完成,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合并上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8.38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1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23.88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69.13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业(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789.246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建设、企业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3.47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31.735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卫生健康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23.87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47.60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20.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培训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无法与2019年做对比。2019年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接待费用5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20万元,2020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均已组建完成,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合并上报部门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用于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企业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中介监督等专项检查、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无法与2019年做对比。2019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运行,今年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之一合并上报部门预算。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均为轿车。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下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3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采购预算110.95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装更换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项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7.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信息公开表(2020年)政务监督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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