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28452X/2017-00061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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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15 |
文号: | 关键词: | 应急 |
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进一步明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内设机构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职责和地位,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正常社会和工作秩序。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局办公区域内或发生在邻近地区涉及我局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
(二)分级负责
(三)综合协调
(四)属地管理为主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是我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 长:蒋玉平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杨永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显彪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元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马志强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王 笛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邦琼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二)指挥机构成员及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科室、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元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及办公室全体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在突发事件应急期间,负责向市政府应急办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报送、发布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救援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实际,对成员和工作组进行临时调整。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元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马志强 市政务服务管理纪检组长
成员:办公室、人事科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报送与处理等事宜。
2、救援安置组
组长:杨永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显彪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政务服务管理指导科、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督管理科、并联审批服务指导科、综合窗口管理科、中介机构监督科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搜救工作;指导和督促工作人员自救互救;负责疏散、安置、转移工作人员和办事工作;负责派驻窗口恢复工作运转。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元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 笛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办公室、监察室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物资、器材、资金、通讯、交通、运输等方面保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机制
1、自动启动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根据突发事件信息立即进行灾情初步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边行动边报告。
发生全市范围内的公共突发事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应第一时间赶赴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在市政府一楼)集结接受任务,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在指定地点集结。
2、分工协作机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部署,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3、信息共享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收集灾情、社情,对所收集的灾情、社情进行分析判断,并上报市政府,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
(1)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灾情初步评估意见,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初判指标提出启动应急响应。
(2)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在接到信息后,迅速按各自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
(3)指挥领导小组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与部署
(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将灾情初步判断意见和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上报市应急办。
(2)尽快落实人员伤亡及其救治情况,评估和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人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稳定社会、恢复生产等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
3、应急响应结束
当搜救工作已经完成,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基本稳定、工作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市上的决定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科普宣传。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救援演练。
(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三)应急物资储备。保证消防灭火器材、防暴应急灯、安全帽、水桶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六、附则
(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编制目的。进一步明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内设机构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职责和地位,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正常社会和工作秩序。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局办公区域内或发生在邻近地区涉及我局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
(二)分级负责
(三)综合协调
(四)属地管理为主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是我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 长:蒋玉平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杨永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显彪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元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马志强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王 笛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邦琼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二)指挥机构成员及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科室、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元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及办公室全体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在突发事件应急期间,负责向市政府应急办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报送、发布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救援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实际,对成员和工作组进行临时调整。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元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马志强 市政务服务管理纪检组长
成员:办公室、人事科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报送与处理等事宜。
2、救援安置组
组长:杨永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显彪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政务服务管理指导科、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督管理科、并联审批服务指导科、综合窗口管理科、中介机构监督科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搜救工作;指导和督促工作人员自救互救;负责疏散、安置、转移工作人员和办事工作;负责派驻窗口恢复工作运转。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元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 笛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办公室、监察室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物资、器材、资金、通讯、交通、运输等方面保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机制
1、自动启动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根据突发事件信息立即进行灾情初步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边行动边报告。
发生全市范围内的公共突发事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应第一时间赶赴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在市政府一楼)集结接受任务,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在指定地点集结。
2、分工协作机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部署,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3、信息共享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收集灾情、社情,对所收集的灾情、社情进行分析判断,并上报市政府,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
(1)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灾情初步评估意见,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初判指标提出启动应急响应。
(2)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在接到信息后,迅速按各自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
(3)指挥领导小组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与部署
(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将灾情初步判断意见和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上报市应急办。
(2)尽快落实人员伤亡及其救治情况,评估和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人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稳定社会、恢复生产等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
3、应急响应结束
当搜救工作已经完成,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基本稳定、工作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市上的决定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科普宣传。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救援演练。
(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三)应急物资储备。保证消防灭火器材、防暴应急灯、安全帽、水桶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六、附则
(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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