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28452X/2018-0002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3-09
文号: 关键词: 关于加强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收费的建议

关于加强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收费的建议

2018-03-09 10:51文章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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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玉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收费的建议》(第7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办理,并与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取得联系,组织专题调研,研究对策。

您反映“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都有他们认定入围的中介机构”的情况,经我们的调查了解,在2014年以前,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曾建立并使用了相应的中介库,2014年11月7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废止《绵阳市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机构服务库建立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后,现已不存在政府职能部门有认定入围中介机构的情况。但由于部分中介行业机构少,如环境评审我市只有3家、而质量检测只有1家,可能让您误认为有政府职能部门认定入围的中介机构;金融系统、法院由于有行业内部相关规定,有各自认定入围的中介机构,建议法院、银监分局按照市场规则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收费的建议》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重点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今年5月,我局用了近2个月的时间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7大类18小类抽取了69个样本进行摸底调研并到雅安、德阳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与此同时,我局并联审批管理科就办理施工前并联审批项目抽取了60个样本,竣工联合验收项目抽取了70个样本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我市中介机构管理还存在服务时限自由随意,中介环节费时费力、个别机构存在垄断,中介服务市场化不足、项目收费规定不明确,收费标准不一等问题,为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奠定了基础。

二是积极构建网上中介服务模式。我市拟在条件成熟时构建网上中介服务大厅,在中介机构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资质等条件分门别类建立统一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资源库,提供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办事指南,同时由中介机构对服务时限、收费等作出承诺,供企业和投资人选择。

三是严格清理规范各类收费。2017年6月9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绵市发改收费〔2017〕304号),要求市级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有关部门按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违规中介服务收费;要求绵阳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绵阳分行按文件要求清理规范金融领域收费,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是切实推进收费公开透明。明确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必须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牌,公示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得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岐视。

五是依法规范中介市场行为。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制定完善中介机构的选用办法,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完善信用体系,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行模式。

对中介行业的清理规范、监督平台、信用体系和制度完善等工作我们都正在推进,相信很多问题会逐步解决,有新的情况我们将及时向您通报,更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我们的工作,我们将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中为绵阳科技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再次对您表示真诚的感谢和敬意!

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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