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28452X/2017-00019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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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14 |
文号: | 关键词: | 部门预算公开 |
关于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负责牵头拟定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对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四是指导并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做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五是承担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承担组织推进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等职责,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六是负责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制定并完善并联审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市、县、乡行政审批工作“三级联动”,推动行政审批窗口的并联;负责市并联审批办的日常工作。七是负责指导进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对部门进驻和撤销窗口进行审核和规范化设置,参与市级部门对其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的任免。八是负责对进驻或退出综合窗口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对进入综合窗口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以该部门的名义办理。九是负责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工作,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络建设。十是负责对全市中介机构、中介行业协会和中介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服务;承担中介信用信息平台和中介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十一是承担指导县市区、园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及全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十二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优化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流程化、电子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收支预算总额436.63万元,较2016年减少123.95万元,下降2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职能划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应专项经费同时划转。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436.63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6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减少123.95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6年持平。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6年持平。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6年持平。
2、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436.63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388.6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9%,较2016年增加36.69万元。
②项目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较2016年增减少160.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6.63万元,较2016年减少123.95万元,降低22.1%。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63万元,较2016年减少123.95万元,降低22.1%;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36万元,较2016年减少177.77万元,降低3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4万元, 较2016年较增加51.58万元,增长851.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2万元,较2016年较增加1.44万元,增长17.60%,住房保障支出30.01万元, 较2016年较增加0.8万元,增加2.7%。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管、并联审批服务指导、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审批委托办理、中介机构监督等政务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会议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监管工作经费、行政审批工作第三方测评工作经费、并联审批工作经费、中介工作经费、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系统运行工作经费、行政审批委托办理工作经费和“一窗制”工作经费、法律顾问聘用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2万元。
(一)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帐面保有公有车辆5辆,其中,车改后我局保留公务用车1辆,其余4辆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尚未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其中:轿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参加全市重要会议及活动活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活动,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到市外参加重要、紧急会议及活动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2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4.8万元(主要是车改后职工的用车补贴费用),增长59.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5.43万元。帐面保有公有车辆5辆,其中,车改后我局保留公务用车1辆,其余4辆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尚未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负责牵头拟定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对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四是指导并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做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五是承担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承担组织推进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等职责,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六是负责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制定并完善并联审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市、县、乡行政审批工作“三级联动”,推动行政审批窗口的并联;负责市并联审批办的日常工作。七是负责指导进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对部门进驻和撤销窗口进行审核和规范化设置,参与市级部门对其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的任免。八是负责对进驻或退出综合窗口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对进入综合窗口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以该部门的名义办理。九是负责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工作,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络建设。十是负责对全市中介机构、中介行业协会和中介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服务;承担中介信用信息平台和中介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十一是承担指导县市区、园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及全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十二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优化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流程化、电子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收支预算总额436.63万元,较2016年减少123.95万元,下降2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职能划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应专项经费同时划转。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436.63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6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减少123.95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6年持平。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6年持平。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6年持平。
2、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436.63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388.6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9%,较2016年增加36.69万元。
②项目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较2016年增减少160.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6.63万元,较2016年减少123.95万元,降低22.1%。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63万元,较2016年减少123.95万元,降低22.1%;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36万元,较2016年减少177.77万元,降低3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4万元, 较2016年较增加51.58万元,增长851.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2万元,较2016年较增加1.44万元,增长17.60%,住房保障支出30.01万元, 较2016年较增加0.8万元,增加2.7%。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管、并联审批服务指导、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审批委托办理、中介机构监督等政务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会议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监管工作经费、行政审批工作第三方测评工作经费、并联审批工作经费、中介工作经费、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系统运行工作经费、行政审批委托办理工作经费和“一窗制”工作经费、法律顾问聘用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2万元。
(一)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帐面保有公有车辆5辆,其中,车改后我局保留公务用车1辆,其余4辆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尚未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其中:轿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参加全市重要会议及活动活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活动,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到市外参加重要、紧急会议及活动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2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4.8万元(主要是车改后职工的用车补贴费用),增长59.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5.43万元。帐面保有公有车辆5辆,其中,车改后我局保留公务用车1辆,其余4辆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尚未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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