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28452X/2018-00057 主题分类: 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9-10
文号: 关键词: 降成本

绵阳市“降成本”典型案例

2018-09-10 12:00文章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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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成本”典型案例

  ——全面清理规范我市村(社区)证明事项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成都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清理取消市级各部门要求村(社区)开具的证明事项298项、保留仅15项,受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2017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广并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成都市清理村(社区)证明经验做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117号)。为贯彻此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降低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成本,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我局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村(社区)开具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和审查。

  二、做法和成效

  (一)认真部署,明确清理原则

  为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绵政管〔2017〕33号),进一步对清理范围、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五项清理原则:凡是公安、民政、房管、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等相关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单位证明材料; 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确需核实相关信息的,由办事机构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等方式自行查证或查询;凡无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文件规定的证明,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无上述依据,群众办事时确实需要的证明事项,经充分论证后可以保留。

  (二)联合会审,强化协调配合

  为保障清单的科学性、有效性,我局会同市法制办,组织各县市区、园区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园区、市级各部门报送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共计708项、取消的村(社区)证明事项1518项进行集中审查,形成了《绵阳市保留的村(社区)事项清单》和《绵阳市取消的村(社区)事项清单》,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召开了联审会议。最终形成了《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绵阳市取消的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绵府办函〔2017〕126号),我市取消289项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13 项。

  (三)优化服务,强化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促进保留事项的规范化办理,县市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对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制定了规范化的办事指南,明确了证明事项的实施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并主动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同步公布。需要村(社区)签署意见的盖章材料样本,以表单方式上传到门户网站并提供下载便利。同时,各县市区、园区将证明事项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室集中办理,并上墙公示,明确相对固定经办人员,确保高效办理。

  (四)加强监管,实行动态调整

  清理结果公布后,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知晓率。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广播电视台等各大新闻媒体对此事均作了专题报道,如绵阳日报9月6日,以“我市砍减无谓证明和盖章环节,让信息帮忙“跑腿”——标准化政务服务让群众办事便捷舒心省心”为标题头版头条刊登了此事;绵阳广播电视台9月7日,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营商大环境”为题对此事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通过报道宣传,大大提高了群众知晓率,确保清单执行到位。对村(社区)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建立证明事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照国务院、省、市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切实降低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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