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28452X/2018-00074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11-08
文号: 关键词: 政务服务

我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正式开始实施

2018-11-08 11:26文章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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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日前,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正式实施。

  配合我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的两家金融机构(绵阳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绵阳分行),作为首批监管试运行的银行,为了更方便办事群众,都在我局窗口开展了监管资金协议的签订工作,从即日起免费向有需求的客户提供此项服务。绵阳电视台等自媒体针对金融机构、经纪机构、交易双方提出了目前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如必须监管的条件、监管的额度、资金的安全性等,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客观而又全面的回答。

  为了开展好此项工作,房产管理部门和开户银行进行了网络技术对接,相互实时推送业务信息,便于对方验核,杜绝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通过信息互联互通和系统自动处理实现便民服务,并且尽可能实现后台化、自动化,减少群众往返环节。试运行期间我市商行、建行城区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试运行期满后,还将有更多的银行开展这项业务。

  由交易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的,交易当事人自愿选择是否进行交易资金监管,自愿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总房款);通过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自愿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总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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