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旅游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行业和部门,推动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
发展;统筹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促进全市旅游资源整合。
3.负责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评审县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4.负责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市场开发等工作;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事活动相关工作。
5.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星级饭店的推荐、评定、复核工作,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转报工作;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
6.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体系建设。
7.指导全市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开发;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管理工作;指导民族地区旅游发展,推动旅游扶贫和富民惠民工作;指导协调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等工作;指导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8.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建
立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共享机制。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相关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10.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组织导游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导游证颁发工作。
11.负责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力争实现全市旅游总收入639.86亿元,同比增长20%。
1.突出产业转型,在推动全域旅游上实现新突破
创新机制体制。积极支持创新机制体制改革,推动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北川县顺利通过全国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旅游与市级相关部门联动合作,协同推进旅游信息共享、便捷交通出行、安全措施保障等惠民便民服务措施。
2.突出共享发展,在完善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
持续推动“厕所革命”工程。扎实推进城乡公共厕所、交通厕所、景区景点厕所新建改建任务,力争2018年完成78所“厕所革命”新建改建任务。提升完善“智慧旅游项目”工程。完成智慧旅游项目顶层设计的调整和智慧旅游规划的修编,启动智慧旅游项目四期建设,促进北斗卫星系统在旅游景区的推广和应用。全力推进景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开展A级景区专项整治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进行暗访,并及时对外公布相关情况。
3.突出综合改革,在优化旅游供给上实现新突破
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积极推进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康养综合开发项目等12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旅游投资专员制度,力争完成旅游投资60亿元、旅游招商签约金额65亿元。承办好四川省第二届旅游新技术应用大会,促成一批新技术项目落地,打造全省旅游新技术产业园区,办好研学旅游、红色旅游启动仪式。大力实施旅游品牌创建。积极开展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力争全年完成3个A级景区创建,不断提升绵阳旅游产品竞争实力。深入推进重点旅游改革。继续抓好北川、平武、安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扎实开展旅游综合执法、创新旅游宣传营销和规范旅游企业信用监管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旅游扶贫富民。着重打造涪城杨家镇、三台印象涪江美丽岛等田园综合体项目,力争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特色乡镇2个,省级乡村旅游精品村寨2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1个。积极开展各类旅游实用人才培训。
4.突出品牌效应,在创新宣传营销上实现新突破
借助新型媒体。重点开展绵阳旅游形象宣传及落地活动策划,积极探索通过网络直播开展绵阳旅游宣传的可行性。办好节庆宣传。重点办好四川省国际文化旅游节、仙海端午文化旅游节等旅游节事活动。抓好主题营销。重点开展“李白出生地,中国科技城”主题旅游推介、绵阳旅游走进西安社区主题宣传营销、“绵阳全域旅游”主题采风以及“驴眼看绵阳”主题航拍及摄影比赛等活动。
5.突出标本兼治,在提升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理”,强化一体化平台操作培训。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和双公示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多证合一”,全面实施旅行社企业证照整合。创新旅游统计工作方式。加强我市旅游经济运行深度分析预测,抓好旅游服务业工作统计体系建设,尽快形成“边界清晰、应统尽统、充分反映旅游对地方经济贡献”的旅游服务业统计体系。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大力开展旅游执法培训和旅游普法工作,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四川省旅游经营服务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旅游人才培训,力争2018年完成涉旅人才线下培训1000人、线上培训5万人;重点抓好北川维斯特全省首批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开发示范基地建设,构建集人才引进、培养、孵化为一体的旅游综合平台。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发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旅发委收入预算总额444.99万元,较2017年减少38.49万元,下降7.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的开支。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旅发委2018年收入预算444.9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4.9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减少38.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4)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市旅发委2018年支出预算444.9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34.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7.75%,较2017年减少38.49万元。
(2)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5%,与2017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旅发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4.99万元,较2017年减少38.49万元,降低7.96%。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4.99万元,较2017年减少38.49万元,降低7.96%;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2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7.92万元,医疗卫生 1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3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38.49万元,降低7.96%。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旅发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旅游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旅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旅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旅游产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执法工作专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旅发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旅发委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8.09%。主要原因是市旅发委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绵阳市旅发委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及推销、宣传营销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市旅发委公务车都比较陈旧,使用年限长,但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精神。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在绵阳旅游宣传营销及绵阳旅游产业发展、绵阳旅游执法及综合治理、绵阳旅游扶贫等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绵阳市旅发委及下属绵阳市旅游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4.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8.49万元,下降7.9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绵阳市旅发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阳市旅发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8.78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市旅发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