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1590286/202210-00004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0-09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第2次修订)》解读

《绵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第2次修订)》解读

2022-10-09 09:55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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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7月印发了《绵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第2次修订),为便于理解掌握预案内容,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2021年6月市防汛抗旱体制机制调整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2021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绵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绵府办发〔2021〕19号)(以下简称《预案》)。

2022年1月18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强化会商分析研判,加强预警响应联动,细化应急响应行动等,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2022年1月21日,国务院灾害调查组《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指出应急预案实用性不强、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要求实化细化指挥长及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职责和行动措施,建立健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由市防办牵头,依据《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川办发〔2022〕42号)文件精神,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门、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原则,对《绵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绵府办发〔2021〕1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绵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形成了《绵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送审稿)。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贯彻最新工作要求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与安全、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等相关要求融入到预案中。

(二)强化工作责任体系

一是细化实化了总指挥、指挥长、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等市防指领导职责;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补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作为市防指副指挥长;增补市民政局作为市防指成员单位,并明确其工作职责;三是进一步强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四是新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审批、备案、衔接相关要求。

(三)加强预警响应联动

一是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增加了暴雨预警、死亡失踪(失联)人数、人员围困、城市内涝等指标,进一步优化调整为暴雨预警、江河洪水重现期、死亡失踪(失联)人数、险情、干旱等5大类9种情形,使应急响应更加科学、及时、高效;二是从会商研判、“关停限”、领导坐镇指挥等方面细化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暴雨预警响应措施,从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应急准备等6个方面实化了市级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的响应措施。

(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一是明确市级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阶段时,相关成员单位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会商调度等方面的响应措施和分工合作事项;二是细化明确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调度要求。

(五)其他方面

将章节由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水旱灾害分级、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共8部分调整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共7部分,取消“水旱灾害分级”,将“洪涝灾害分级”优化调整至“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


政策文件:http://www.my.gov.cn/public/661/37218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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