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1590286/2011-00003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布机构: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3-24
文号: 关键词: 组织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2023-03-24 13:42文章来源: 安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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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内部审计、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人员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组织起草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市本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四)宣传教育训练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五)风险监测与预案管理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绵阳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六)火灾防治管理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

(七)水旱灾害救援科。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

(八)防震减灾与地质灾害救援科。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职责。负责震情会商的组织和趋势意见的审核工作,负责地震监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地震台网中心工作。拟订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九)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二)综合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建立全市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调查评估与统计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十四)科技信息化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五)规划财务科。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市应急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六)绵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执法监察服务。承担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职能,负责直接监管范围内市属以上企业、园区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城区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市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参与其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跨县市区事故调查处理。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监督、指导县市区安监执法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七)绵阳市应急管理保障中心(绵阳市减灾中心)。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工作。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现场救援战勤保障工作。承担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的维护。负责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防灾减灾综合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专用物资储备和调拨、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装备的采购、管理和新装备的使用培训等工作,以及重大减灾项目、活动的论证与实施。承担应急值守技术保障工作和应急领域专家队伍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减灾救灾信息服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管理,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及风险评估,协助灾情查核。承担全市避难场所管理工作。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绵阳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承担地震监测台网中心系统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无间断震情值班和速报,负责震情跟踪、研判,负责观测数据采集、上报、分析、处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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