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821/2019-00032 | 主题分类: | 重要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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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21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市场监管局首次召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 |
绵阳市市场监管局首次召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
改革过渡期间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确保改革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效开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绵阳市市场监管局适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于5月17日首次召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讨论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会上,案件承办机构和法制机构分别汇报了案情与核审意见,市局机关负责人就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及处罚幅度的裁量等情况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及时准确地归纳争议焦点,会议一致通过了处罚决定。市局局长陈兴刚主持了会议,他强调,行政处罚案件,要事实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过罚相当,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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