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821/202206-0002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5-17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5-17 11:05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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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岚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酒类商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酒类商品市场监管的建议》(第004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酒类商品特别是制假贩假法律层面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酒类消费市场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横幅、LED显示屏等传统媒介,以及门户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一是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讲,切实保障白酒安全的高压态势,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二是对白酒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进行政策宣传,指导相关企业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在绵阳电视台开办《市场监管在身边》、《小家大市》等电视栏目,宣传报道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讲好绵阳市场监管故事,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邀请行业媒体,医院、检测机构、食品专家参与宣传活动,鼓励群众参与,共同维护酒类市场秩序。

二、关于加大对酒类流通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扩大打击领域,增大处罚力度的建议

为进一步强化散装白酒的监管,提升散装白酒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深入排查,摸清企业底数。我局组织监管人员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灶酒”经营单位、散装白酒经营单位以及自制泡酒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摸底,监督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2195人次,排查出白酒小作坊576家,“小灶酒”91家,散装白酒经营单位1343家,自制泡酒的餐饮服务单位1784家。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对白酒小作坊、“小灶酒”的投料、制曲、发酵、蒸馏、贮存、调配等生产过程进行检查。督促白酒小作坊、“小灶酒”生产者对其产品每年至少送检一次,要求生产单位确保标签标识与产品相符,并按照规范格式,完善盛装散装白酒的容器,统一标签、标识格式。全市共现场检查白酒小作坊525家,“小灶酒”87家,发现问题56个,已完成整改48个,实施专项抽检共151批次,1批次不合格,现已立案查处,罚没款600元;对散装白酒销售店、农贸市场、超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要求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制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全市共检查散装白酒经营户1209户,发现问题81个,已完成整改78个,实施专项抽检60批次,1批次不合格,现已立案查处,罚没款1000元;对自制泡酒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添加药品和非药食同源物质、非食品原料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是否在容器上如实标明泡酒名称和泡制材料的名称、数量、泡制日期等信息。全市共现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68家,发现问题133个,已完成整改113个,实施专项抽检10批次,3批次不合格,现已立案查处,罚没款1500元。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近年来,我局在继续深入贯彻执行《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指导意见》精神,联合公安机关印发《执法办案联动协作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案件共商、优势互补、力量共用、信息共享的执法办案联动机制,确保了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专项行动有效有力开展。

三、关于扩大酒类商品消费健康发展的宣传力度,培养消费者的正确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酒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紧密结合监管实际,一是通过发布消费提示、组织食品五进科普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酒类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鉴别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小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力地提高了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增强公众健康消费理念。二是加强对各白酒生产、经营户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通过宣贯,各白酒生产、经营户遵守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加强,各经营户在显著的位置按《酒类管理条例》规定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警示标语,并能主动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在各类经营场所张贴“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四、关于加大社区治安巡查力度,对隐蔽在小区的小作坊、仓库进行盘查的建议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月、质量安全宣传月、特殊食品“五进”等宣传活动,在社区、广场、乡镇街道、商超、学校等场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酒类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酒类安全知识,大力讲解鉴别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发动村(社区)积极向辖区群众宣传,鼓励群众及时对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及保健食品方面问题进行检举,全面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清理整治氛围。

五、关于建议白酒生产厂家和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地进行市场检查,建立举报有奖制度,鼓励消费者参与到打击制假售假的活动中,净化白酒市场的建议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跟白酒生产厂家的紧密合作,开展多次市场专项清理检查行动。2021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配合丰谷酒业在省内区域开展了16次市场专项清理检查行动,检查600多家商超、副食、烟酒店,查获29家售假门市、5家侵权门市。通过配合协作,在维权打假方面取得显著效果,2021年在省内外各区域市场共查获制售假窝点15个、侵权窝点3个,查获售假门市61家、侵权门市18家,查获假冒丰谷酒王系列产品1551瓶、丰谷其他系列产品1091瓶,查获精丰头曲、川丰二曲等仿冒品牌侵权产品702瓶,同时查获大量假冒、侵权包装物和制假工具,涉案物品折合市场价值4000余万元。下一步,我局还将加强与厂家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辖区白酒经营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酒类商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酒类商品监管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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