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821/202107-00035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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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 业名称 或违法 自然人 姓名 |
违法 企业 组织 机构 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
主要 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川市监绵罚字[2020]2018号 |
绵阳市金筝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绵阳市金筝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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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林 |
生产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作出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主动履行 2021.2.2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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