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821/202104-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4-09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09 10:51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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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绵阳市质检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执行各级政府的监督抽查任务;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和生产企业、社会各界的委托检验、评价性检验、仲裁检验及相关技术咨询;承担和参与标准的制订、修订和验证工作,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开展检验技术、检测方法、检测装备的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检验人员培训;跟踪先进标准和检测、检验技术的发展,开展国际互认、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等工作;承担标准化研究、交流和推广应用、开展标准修订和标准化咨询,承担标准化信息的收集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标准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绵阳市质检所2021 年重点工作。

   2021年,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我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党建工作,按要求、分步骤开展好党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双争活动”。二是加大国家电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的推广及运行。充分发挥国家级检测机构的作用,服务我市重大产业发展,积极对接科研院所,做好科技协同创新发展。三是有序有效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绵阳区域中心建设,深度参与军民通用标准研制工作,积极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项目,探索标准化引领产业化发展模式,助推我市优势产业提前抢占市场制高点。四是开展通用设备对标达标。以通用音响设备和磁性材料产品为重点,通过关键技术指标比对检测,分析我市产品质量与省内、国内同类产品质量的差异性,同时与国际先进标准进行对照,找出国内标准的差异及我市产品的优势及差距,加快工艺和技术改进,提升产品质量,形成对标分析报告。五是继续把科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课题进度安排积极推进,积极开发新的科研项目。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质检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质检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1130.22万元,比 2020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检中心于20201月刚拿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文件,现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国检中心作为绵阳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作为西南地区电子电器产业重要的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过程中屡次收到省市主要领导关注,建好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在行业影响力,更好服务产业发展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为了尽快将国检中心现有能力向全社会推广,保证现有设备正常运行,持续引进和留住优秀技术人才,经营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安排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质检所2021年收入预算1130.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2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质检所2021 年支出预算1130.22万元,其中:基本支639.57万元,占56.59%;项目支出490.65万元,占43.4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质检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0.2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检中心于20201月刚拿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文件,现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国检中心作为绵阳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作为西南地区电子电器产业重要的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过程中屡次收到省市主要领导关注,建好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在行业影响力,更好服务产业发展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为了尽快将国检中心现有能力向全社会推广,保证现有设备正常运行,持续引进和留住优秀技术人才,经营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安排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质检所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0.22万元,  2020 年预算数增加8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是国检中心于20201月刚拿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文件,现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国检中心作为绵阳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作为西南地区电子电器产业重要的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过程中屡次收到省市主要领导关注,建好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在行业影响力,更好服务产业发展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为了尽快将国检中心现有能力向全社会推广,保证现有设备正常运行,持续引进和留住优秀技术人才,经营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安排增加。(基本支出减少2.0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15万元,占9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1万元,占4.81%;卫生健康支出13.60万元,占1.20%;住房保障支出27.16万元,占2.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44.5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为了保障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和单位日常开支所需。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目)2021年预算数为490.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三个项目的经费,保障更好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所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1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医疗、生育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7.1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质检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86万元、津贴补贴2.73万元、绩效工资135.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1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4万元、住房公积金27.16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公用经费31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公务接待2.91万元、专用材料费3.12万元、劳务费280.48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福利费2.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质检所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7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持平2021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接待活动所需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 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应急保障用车12辆,其中:轿车7辆,长城越野车1辆,长城皮卡1,小型载客汽车3辆。

2021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4万元,用于12应急保障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单位各专项业务的开展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质检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质检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绵阳市质检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绵阳市质检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专用检验检测设备,为单位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设备更新支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阳市质检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 年绵阳市质检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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