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821/202002-0004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2-20
文号: 关键词: 预算编制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2-20 14:03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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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在绵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知识产权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7.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8.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20.贯彻落实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21.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按照“优环境、强质量、严监管、保安全、建队伍、争一流”的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持续强化市场监管,持续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民生工程,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市场大监管格局,巩固提升监管方式,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注销服务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登记、注销等事项,设置“现场办结岗”。推进市场监管各项许可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优化注销流程,实行企业注销一窗通办,努力破解“注销难”。

2)不断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组织本部门“双随机”抽查,确保全面按照抽查计划稳步实施。牵头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市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在年底前实现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做好全市市场主体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力度,探索部门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及互认机制。进一步规范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和移出程序规范。认真组织开展涉环保类“散乱污”企业的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绵阳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制修定《绵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办法》《绵阳市假冒专利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畅通违法举报投诉渠道。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等假冒违法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代理师资格证书挂靠、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等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2.加大执法力度,着力维护市场秩序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各县市区局扫黑除恶工作的指导,加大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核查,加大行业乱象的整治力度。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保持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和高压态势。

2)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加大水、电、气等民生领域合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继续宣传贯彻《电子商务法》,提高网络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合同帮农工作。以眼镜制配、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等领域为重点,强化计量监管和检测机构监督。

3)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全力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市、县(区)两级消费者维权中心,确保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深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现统一使用全国12315平台,建立五级贯通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全面开展放心舒心建设工作,按各地规划充分利用建设活动的组织网络体系,突出各地特点,发挥地域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消费维权制度机制,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探索并推动建立可行的“诉转案”机制,为市场监管执法提供案源信息。

3.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民生

1)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及时分解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党同责市级目标任务的落实,开展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强化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力争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科普站、科普教育基地和主题公园等。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能力,完善食品安全部门间工作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示范乡镇创建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评价以及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争创。

2)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大力引进第三方机构监管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大宗消费食品抽检力度,强化学校食堂和网络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实施对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使用单位监管面达100%,“双随机”检查比例不低于5%。对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继续加大乡镇农村药品市场管理。加强药品流通日常监管,认真开展靶向整治。进一步加强运用GSP监督,满足公众“追溯”购买品种来源。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督查”行动,推进气瓶、住宅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按照红、黄、橙、蓝4个等级,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完成绵阳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6台燃煤小锅炉的报废、注销手续。加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办法宣贯,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96333应急处置平台建设。

4)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涉及安全的民生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快建设监督抽查信息系统,完善抽查后处理和公示制度。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获证生产企业的后续监管。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改善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扎实开展不合格后处置,确保后处理工作完成率100%。扎实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

4.开展标准质量提升行动,护航高质量发展

1)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加大标准制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推进三台县藤椒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继续组织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着力提高“绵阳造”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在制造业领域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技术攻关,加强重点产品质量比对提升,完善质量监管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制造业质量水平。

3)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化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在城市经济发展、产业规划等领域的全面运用和聚合发展。拟订《绵阳市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研制、有机产业认证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培育知识产权强县和试点示范园区1-2个,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3家以上。加快建设四川(绵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实现年质押融资额度超过5000万元,新增专利实施产值突破260亿元,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2件,商标有效注册登记量超过35000件,驰名商标数量突破15件,地理标志注册突破10件。

5.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展示市场监管形象

1)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扎实抓好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示范性带动工程,持续做好市级示范党组织创建申报工作。加强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办好办公楼党建宣传栏和支部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继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到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过程。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政治机关建设的示范者、“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优化营商环境的开创者等七个方面,积极争创作风优良机关,争做担当作为先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举办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运用“学习强国”、绵州先锋等学习平台,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文化教育,持续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积极传播红色文化,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红色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践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干部的保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紧盯重要时节、重点岗位,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主要包括: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绵阳市计量测试所、绵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绵阳市纤维检验所、绵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绵阳市商标广告指导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9564.67万元,2019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9.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压缩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9564.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64.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956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3.34万元,占72.07%;项目支出2671.33万元,占27.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64.67万元2019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69.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压缩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64.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64.67万元2019预算数减少269.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4.39万元,占85.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23万元,占8.35%;卫生健康支出221.68万元,2.32%;住房保障支出370.39万元,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426.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为184.47万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0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8.5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为213.64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998.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849.7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4.3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2020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宣传、试点等宏观管理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54.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93.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46.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4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6.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项目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70.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93.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9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239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7.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财政会同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办)根据经批准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预算下降4.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内市外相关部门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管、标准化和计量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协作等业务交流工作;市外相关部门来绵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由市财政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财政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3辆,其中:轿车53辆,越野车14辆,大中载客汽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7辆,其他车型8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04万元,用于8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计量、标准、认证、地标等质量基础工作,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业务工作需要以及督查、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8.86万元2019预算数增加41.36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45.8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检验检测专项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3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4辆、执法执勤用车25(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本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药品事务反映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器械事务反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化妆品事务反映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事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反映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反映知识产权宣传、试点等宏观管理支出。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信息公开表(2020年)--市场监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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