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821/2015-00025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06-19
文号: 关键词: 法制

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6-19 10:36文章来源: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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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我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2日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5年,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绵府发〔2015〕1号)、《绵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绵府办函〔2015〕36号)、省局召开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法治在推动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紧紧围绕法治绵阳建设,紧贴社会和一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现实需求,以法治单位创建为目标,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全市食品药品产业和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人管权管事,加强突出问题治理,推进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加强,法治单位创建取得新进展,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向好,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落实省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制定我局的相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是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加强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发生决策失误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倒查决策责任。(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
  (二)探索推进“三张清单”
  推进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落实“五个一律”,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公布行政权力清单。依据《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职权划分规定》(绵府办发〔2013〕88号),明确市县两级涉及交叉重叠行政许可项目的划分,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探索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加强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推进局党组成员定期视察窗口工作制度。(责任科室:法规科、监察室、各业务科)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执行《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则》,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于5月30日前完成平台中法规的动态调整、《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录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6月30日前实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制定规范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加强案卷文号的统一规范管理、执法案卷的立案归档管理工作,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责任单位:稽查支队、法规科、各业务科)
  (四)推进突出问题整改
  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结合开展的“走企业解难题”活动向社会公众征集本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法规科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承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科室:监察室、法规科、各业务科)
  (五)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制定深化政务公开具体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主动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责任科室:办公室、科宣科、法规科)
  (六)提升复议应诉能力
  畅通复议渠道,依法纠正错误或不当行政行为。市、县市区、园区、科学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充实思想素质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行政工作的人员从事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
  市局与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市县法制机构会同政府督查机构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绩效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八)提高法治工作能力
  按照《绵阳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实施方案》(绵委办发〔2014〕52号)要求,落实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局会务会前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座,提高新形势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列席局长办公会以及行政执法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联系,争取对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的确定、调整,要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从事合法性审查的法制工作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及人员的变动情况应当及时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与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社会危害严重、舆论热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卓有成效的执法活动。
  (二)加强协作,狠抓落实。依法治国、法治绵阳建设对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应按照计划,在责任科室的组织协调下,加强工作的沟通和协作,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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