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821/2012-00044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2-03-29
文号: 绵食药监食[2012]48号 关键词: 会议,总结,批示,意见,规定,办法,细则,制度,服务,信息,管理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2-03-29 16:10文章来源: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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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园区社发局:

  现将《2012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在认真总结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2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在深化整治、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提升素质上下功夫,大力推动监管机制和方式创新,不断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切实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一、重点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制度和规定,完善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对执行不到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进行责任约谈,规范餐饮服务行为。2012年底,各地要督促完成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配备专职餐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是强化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细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业态分类,理顺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严格餐饮服务准入条件,完善各项责任制度,保证许可工作的依法进行。

  三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国家局下发的《指导意见》和省局下发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有序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步伐,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动态、年度等级评定工作。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在各餐饮服务单位显著位置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加强社会监督。

  四是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争创、分类指导、滚动发展”的原则,积极参加全省第二批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及时公布创建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到2012年底,力争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2条示范街,有一定数量的示范店。做好涪城区申报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和创建工作。

  五是建立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增强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行业自律树立行业社会形象,提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培育公平市场环境,开展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等良性有序竞争活动。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整治

  一是继续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住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严字当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切实规范“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严禁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要求,各地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加强对人员、环境、设施、原料、操作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稳步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坚持政府领导、堵结合、综合治理、逐步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小餐饮,尤其是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小餐饮的整规力度,开展无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分级分类治理途径,努力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使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许可。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要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坚决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行为。加大违规案件稽查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实行“零容忍、全移送”。凡是在餐饮服务环节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举措,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全面完成监管职责交接。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尽早完成餐饮安全监管职责交接和人员划转,在年内实现职能交接到位,监管队伍组建到位,监管工作开展到位的目标。

  二是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要强化现场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监管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快检技术等能力培训。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监督执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案件评比等活动,不断规范监管人员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三是逐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餐饮服务经营者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电子化监管建设,2012年在涪城区、北川县建立食品药品公众查询系统,实现许可、监管信息互联共享。

  四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四)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按照国家局《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积极谋划,周密部署,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成效,大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理性消费。

  二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社会资源,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大力宣讲并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目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制度重在执行,工作重在落实。各地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真正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措施,突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强化监管。

  三是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要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食品药品监管理念,严格监督执法程序,依法规、按程序、照标准监督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执法、擅权执法、野蛮执法、创收执法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维护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案件督查督办。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行为认定、法律适用、移交移送等加强督查督办。开展案例分析研究、典型案卷评选、稽查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当前餐饮行业发展现状,深入基层,了解实际,分析问题,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律,提升监管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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