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质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14 13:24文章来源: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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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要求,绵阳市质监局职能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介绍

2017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到质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入实施“两个一号工程”,紧紧围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职责,切实增强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推进质量安全和民生保障各项工作。

1、创新监管模式,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突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狠抓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高风险产品、重点消费品的监督抽查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质监利剑”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二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进一步应用“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对电梯、气瓶等实施科学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强化监管队伍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成969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项目验收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在用特种设备安全。

2、抓好质量强市建设,提升质量服务供给水平。一要大力实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建设先进质量文化,扩大全市产品高端供给。二要以筹建“中国科技城(绵阳)军民融合磁性材料标准创新中心”为契机,针对磁性材料产品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三要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搭建科技城军民融合质量发展联盟,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水平,努力实现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

3、推进绿色发展,提升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推动能源检测和能效评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区域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以及重点耗能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的能效测试服务。二是开展区域锅炉能效测试、普查工作,配合抓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三是进一步深化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推动平武县争创我市首家省级有机产品示范县。

4、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质监队伍形象。一是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深入抓好思想理论教育,开展“走基层”“双联”“结对认亲”等党建活动。二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成果,坚持学为基础,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两个责任”;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督,强化纠风执纪和监督问责,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质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绵阳市质监局机关;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绵阳市计量测试所、绵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绵阳市纤维检验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绵阳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收支入预算总额5306.5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78.24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

1、绵阳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5306.5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增加78.24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

2、绵阳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5306.5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3248.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1.2%,较2016年增加1562.44万元。

②项目支出205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8.8%,较2016年或减少148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06.5万元,较2016年增加78.24万元,增长1.5%。

1、收入包括: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6.5万元,较2016年增加

78.24万元,增长1.5%;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

2、支出包括: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8.57万元,较2016年增加47.28万元,增加1%。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3万元,较2016年减少16.56万元,减少4.9%。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3万元,较2016年减少0.34万元,减少0.7%。

④住房保障支出156.27万元,较2016年增加47.86万元,增加44.1%。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质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质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质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质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执法办案经费、质量强市创建经费、定期监督检验经费、专项监督抽查经费、集贸市场和乡镇医院计量免检专项经费、质量对标提升经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质监局及下属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与2016年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16年4个直属单位公务接待费有部分是在经营收入中列支,2017年按照财政要求将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财政收支预算,所以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增加3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来我局及各直属单位调研、学习、交流的相关单位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429.6%。主要原因是2016年4个直属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很大部分是在经营收入中列支,2017年按照财政要求将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财政收支预算,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及检验检测用车共计49辆,其中:轿车32辆,越野车2辆,其他车型15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用于49辆公务及检验检测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质量管理、特种设备监察、计量认证、标准化及各项产品检验检测业务等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4.1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1.03万元,增长36.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8.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种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专用技术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198.6万元。共有车辆49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4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其他各部门补助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绵阳市质监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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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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